「收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点

随着我国工业设计水平的逐渐提高,企业也越来越重视产品外观设计的附加价值,为更好地保护设计创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显得尤为重要。外观设计专利有哪些特点,如何判定它的侵权行为?

与外观设计相关的国际公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对于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专门作出了规定,具体列举了工业产权的范围,将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为工业产权的一部分而加以规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外观设计在本联盟所有国家均应受到保护。

「收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点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该协议规定,缔约方应该对独立创作的、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给予保护。

3.《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为统一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分类表标准,于1968年10月在瑞士洛迦诺签订的。《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规定了外观设计的国际分类法,制定了《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被授权之后,只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受到保护,各个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外观设计保护需求的不同,对外观设计给予了不同的保护期限。

中国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10年;美国的保护期限是自授权日起14年;日本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韩国的保护期限是自授权登记日起15年。

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采用续展的方式,如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5年,具体为每5年可以续展一次,最长达到25年保护期。

「收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点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特点

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按照这个定义,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适合工业上应用是对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方面的要求。即,使用一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能够在工业上大量复制生产,也包括通过手工业大量地复制生产。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即必须应用于具体产品之上。必须是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设计。形状是指具有三维空间的产品造形,也就是产品或者部件外表的装饰性形状;图案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设计出的线条的各种排列或者组合;色彩是指用于图案上的颜色或其组合,并且该色彩应理解为制造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以外的装饰性颜色。富有美感。凡是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必须是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适合工业上应用。适合工业上应用是对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方面的要求。即,使用一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能够在工业上大量复制生产,也包括通过手工业大量地复制生产。

GUI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 User Interface, 简称GUI)一般是指产品显示装置上以图形方式显示的界面,从2014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包含图形用户界面(GUI)产品的外观设计给予专利保护,GUI作为设备的一部分而得到保护。

GUI的应用领域包括计算机、手机、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电子乐器等等。

设备专用界面、通用操作系统界面、应用软件界面、网页应用界面、图标界面是受保护的,而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是不受保护的,例如网站网页图文排版、电子屏幕壁纸(及屏保动画)、开关机动画。

「收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点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收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点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具体保护的设计范围和设计要点

外观设计产品中的某些部分的设计是不受保护的,要予以排除。首先要排除申请日以前已有的公知的外观设计部分,其次,还要排除因产品功能而决定的外观设计部分,然后还要排除产品内部不可见部分的设计。结合专利权人提交或专利档案中记载的“设计要点图”,可以确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设计部位是什么,也就是要重点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3.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4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收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点

4.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案例:松下“美容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收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点

松下株式会社起诉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丽康福雅商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金稻离子蒸汽美容器”侵犯其2012年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美容器”的专利权。最终北京法院判决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丽康福雅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松下株式会社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赔偿金额共计320万元。

参考文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

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相关资料

「收藏」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点

本头条号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号采用的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留言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如删除或支付稿酬,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12-17 20:11
下一篇 2023-12-17 20:3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