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你们最想知道的!民法典合同编重大变化梳理【必考+多分】

首先弱弱地问一句,今年法考《民法典》正式全面上线,你们懵了吗?慌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已发布,共计1260条,堪称“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将被替代,不再保留。

同时,民法典的正式上线,也对我们法考的备考产生了比较重大的影响。整个民法部分的实质性改动都比较多,最近大家对于合同部分的梳理需求比较高,那么今天就带大家来看看合同法部分有哪些比较重要的变化以及内容吧!

合同编在民法典中极其重要的部分,民法典共有1260条,其中合同编就有500多条。合同编在现行合同法基础上的修改超过300条,其中涉及规定内容实质性新增、修改超过150条。

内容这么多怎么办?不要慌,我来帮你们整理一波重点。

ps.上半年新民法典刚出来,我就做了一整期的新旧民法典的对比,专门梳理出一张民法典对比表,你们应该都已经保存了,还没看的一定要多看看,可以快速地帮你梳理逻辑。

一、民法典合同编-几个重要的实质性修改

1、合同的载体发生质的飞跃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电子合同将逐步取代传统的书面纸质合同,合同的载体发生了质的飞跃,交易将更加高效、便捷,体现了网络时代的特征。

2、完善向第三人履行债权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本条新增规定第三人所享有的履行请求权以及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违约责任请求权,加大了对第三人权利的保护,维护了交易安全。

3、适用情势变更条件更加明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编校之前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着显著的变化和调整,主要在四个方面:将“客观情况”修改为“合同的基础条件”;不再区分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增设了“再协商义务”;删除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规定

通过此次调整使得适用情势变更的相关条件更加明确,有利于当事人使用情势变更制度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解除合同,增强了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情势变更的判断和掌握。

4、细化和完善合同保全制度扩大了可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规定了代位权行使后的法律效果。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扩大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在合同法对合同保全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并且形成“合同的保全”专章,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保障了债权的实现。

5、约定不明时视为一般保证【此处必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条对《担保法》的规定进行了颠覆性的修改,在约定不明时,赋予了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减少了保证人的风险,促使债权人在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中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具有显著的进步,符合民法的精神。

6、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维护业主权益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方面的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二、合同法复习要点

合同法部分内容比较多,分值也不少,并且也是民法主观题部分的必考内容。那么我们应该抓那些重点来复习呢?

(一)常规重点

对于常规重点部分,就不必多说了,重者恒重。

1、合同总则:合同的分类,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效力,缔约过失责任,格式条款,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等都是重要的考点。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基本可以用这个流程图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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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分则部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技术合同等,都是常规的重点。而买卖合同又分为普通买卖合同、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样品买卖合同,属于重中之重。基本上这几种买卖合同必考其中的一两种。

这里放一个试用买卖合同的表格给大家尝尝。

2020法考你们最想知道的!民法典合同编重大变化梳理【必考+多分】

(二)民法典新增重点

民法典新增的重点,肯定是法考必考内容,因此新增部分必须拎出来讲一波,同时要注意九民纪要的几个重点内容,主观题大概率会在这里出题!

1、合同总则

(1)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九民纪要》新增)

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请求交付的,人民法院审查该协议是否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不存在以上情况,且无其他无效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请求交付的,此种情况不同于让与担保,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其应当根据原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经释明后当事人仍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不影响其根据原债权债务关系另行提起诉讼。

2020法考你们最想知道的!民法典合同编重大变化梳理【必考+多分】

(2)关于合同效力的新增规定

2020法考你们最想知道的!民法典合同编重大变化梳理【必考+多分】

(3)精神损害新增规定【违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第996条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新增)。

2、合同分则一些新增内容【尤其物业合同、保理合同这两个新增,肯定考!】

(1)买卖合同几个变化的点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②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③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推定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2)借贷合同【注意利息的约定】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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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合同中的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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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业服务合同【肯定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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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理合同【肯定要考!】!!!

首先弄清楚债权人、债务人和保理人的三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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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

民法典上线后,合同法变动不小。我给出的策略是抓常规重点+盯住修改和新增部分。对于刷题的重要性,我就不再强调了。民法要做3遍题!不管听谁的课效果都好,如果不做题,会很乱,一定要多做题!今年民法出台的比较晚,学了后一定要平时多刷题,民法新增和修改的知识点我们后期会讲专题,配套模拟题,确保不丢分,常规考点你做2遍真题+1一遍错题,推背图梳理下肯定没问题,你自己要记得多做题!新增部分多看两遍,一定要刷模拟题!【注意!民法新的知识点大家一定要做模拟题,真题无法涵盖!】题做够了,民法就会变得像德芙巧克力一样丝滑柔顺了!

最后,民法难度比较大,虽然现阶段复习民法的收益不算高,但是在背三诉和小法的同时,也要记得给民法来一记回首掏!每天抽出半小时到一小时回去探望一下民法【主要是题做够!

上面提到的内容,大家记得结合自己用的教材标注下,多做点模拟题,多注意复习这些点,把基础分拿到(靠做真题),把新增,修改的点稳住(针对性复习+做模拟题),你民法可以稳稳的拿下民法70%+的分!

再次强调,关于民法典还有疑问的同学,已经到最后阶段了,一定要多看看新旧民法典的对比,今年肯定会考相关内容的。想要民法典对比表的去问问别人,或者找我,都行!一定不要放弃!

今年民法典修改,很麻烦,但也是个机会!只要针对性复习修改和新增的点,你民法就稳了!稳住,我们能赢!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推荐看看我近期写的几篇关于三诉捞分攻略的文章,全是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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