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案辩护,刑期减少10年

贩卖毒品案辩护,刑期减少10年

案件经办人:王红兵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广州律协普通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毒品犯罪辩护、死刑复核辩护、涉毒行政行政诉讼,大量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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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红兵律师办理一起被诉贩卖毒品罪一案,收到了法院判决书。黄某被检察院控诉贩卖甲基苯丙胺105.3克,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五年,并处罚金。经过王律师的专业辩护,找出毒品称量不准等方面的问题,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黄某最终成功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

刑期从十几年减至两年多,这是非常难得、非常理想的辩护效果,家属和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案情简介】

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多次向彭某等多人贩卖毒品。某日,彭某通过电话向被告人黄某购买冰毒100克左右,并约好在本市某房交易。次日零时许,警方在房间内将准备贩卖毒品的被告人黄某抓获,当场查获白色晶体3包(净重分别为50克、45克、0.5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以及手机4部。同日,在被告人黄某位于本市住处A02房内查获疑似毒品10包(净重共计9.8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检察院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五年,并处罚金。

王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通篇研读近千页的案卷、会见当事人黄某近十次,反复观看案件相关录音录像。王律师的专业敏感的意识到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黄某贩卖冰毒105.3克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基于此,王律师提出了如下辩护思路:

1、切断两大包共计95克冰毒与被告人黄某的关联性;

2、降低被告人黄某自认毒品的数量10.3克,进而做罪轻辩护。

一、起诉书指控的贩卖毒品105.3克中有95克与黄某无关。

通过仔细研读过千页的卷宗以及多次和黄某的沟通会见,王律师认为,对被告人黄某不利的证据是:1、警方在303房搜出两大包毒品时,被告人黄某是在场人之一;2、同房间内的吸毒人员张三和李丽一致指认被告人黄某进入303房后从口袋里掏出两大包毒品扔到了桌子上。

当然,律师重要的工作是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该案中,对被告人黄某有利的证据是:1、两大包冰毒包装上没有提取到被告人黄某的任何生物特征,比如指纹;2、被告人黄某始终否认其不清楚两大包冰毒是谁的,反正不是自己的;3、在张三和李丽一致指认被告人黄某之前的三份口供里,他们均表示不清楚两大包冰毒是谁的,但他们在之后同一日制作的口供里一致改口称两大包冰毒是被告人黄某的,没有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相应的同步录音录像;4、李丽是303房实际居住人,黄某并没有居住在该房间;5、在被告人黄某进入303房时,房内已经有张三、李丽和马震,但在警方进入303房前,马震已经离开了303房,且马震是303房的承租人。

基于此,王律师充分利用律师的专业判断,及时递交了书面申请证人张三、李丽出庭作证的文书。同时,书面申请调取证人张三和李丽同一日一致改口的同步录音录像。

通过王律师的上述辩护方式,使得法官认为公诉机关没有提供张三和李丽一致改口的同步录音录像,且其二人当日先于被告人黄某出现在涉案303房内,与从房内搜出的大量毒品具有一定的利害关系,故对其二人同时改变说法,转而一致指证被告人黄某的证词真实性和可信度存疑,其他证据亦无法直接证实涉案两大包冰毒是被告人黄某所有或者管控,故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缴获的两大包冰毒是被告人黄某的。起诉书指控的贩卖毒品105.3克中有95克与黄某无关。

二、毒品称量不准,低于最小称量的称量结果不能排除存在较大误差,不足以采信。

被告人黄某对303房搜出的0.5克冰毒和在自己住处搜出的10包冰毒(净重共计9.8克)承认是自己的,是用来吸食的。

王律师仔细研究警方毒品称量过程,发现以下两点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第一,警方使用了不恰当的电子秤导致部分独立最小包装的毒品净重低于电子秤最小秤量,这些毒品的净重数字存在较大误差,不足以采信。第二,在被告人自认的11包毒品中,有10包毒品净重均低于涉案电子秤的最小秤量,低于最小称量的称量结果不能排除存在较大误差,不足以采信。王律师及时把相关的辩护意见提交给法院。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关于毒品称量存在问题的意见,认为由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重新称量的结果,故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本案查获的11小包毒品的净重应为5.6克以上,但尚不足以认定已经达到了10克,公诉机关关于该部分毒品数量的指控证据不足,最终认定被告人黄某贩卖冰毒数量共计6.6克,从而没有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两年九个月有期徒刑。

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大背景下,在检察院建议量刑十几年的情况下,获得了两年多的量刑判决,可以说是非常理想、非常难得的!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理想的辩护效果,这一切源于王红兵律师多年来对毒品犯罪辩护专业和坚持的结果!

毒品犯罪性命攸关,专业性强,委托专业律师的辩护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王律师办理的部分毒品犯罪辩护案件:

(因篇幅有限,仅列举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以下当事人皆为化名)

l 医生张某贩卖复方地芬诺酯片被控贩卖毒品罪后不起诉

l 黄某贩卖毒品案毒品数量辩护刑期从10年以上降低到2年9个月

l 化工专业大学生制冰毒5公斤判成功死缓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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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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