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诉讼代理人为后辈引路 南京天花板律师刘洪授课受青睐

刘洪律师是江苏律师界天花板级的人物,毋庸置疑。

曾几何时,他挂帅的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刘洪律师所”)体量和名气都很大,“打官司,找刘洪”,成为坊间的口头语,可见影响之广。

随着时代的变化,法律服务市场的供求关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律师行业也被带入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个蛋糕十个人分”已成为行业常态,价格战的内卷不可避免,同质化服务的空间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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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谈案,神情专注。

在这个社会背景下,刘洪律师所的框架不可能一成不变,收缩规模,建立更加专业化的体系,奠定了他们屹立不倒的基础。

律师职场是一个高度依赖个体能力与水平的行业。刘洪律师所以擅长的“为民生代言”的姿态,来表达他们对公平与正义的呼唤。世俗意义的自我事业的崎岖,也抵不过他们勇攀高峰的信念。

近几年,刘洪在代理案件和教学育人之间做了相应调整,适当减少接手诉讼活动,腾出更多时间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校园“开讲”。从“开庭”到“开讲”,看似一步之遥,刘洪却风雨兼程走过了30多年。

11月18日上午,刘洪应南京市律师协会邀请,为南京市青年律师讲授“追求卓越 实现梦想——律师成长之道”系列课程。第一讲,就让聆听者知晓了天花板并非触手可及,而是需要信念、智慧、速度和耐力。

“1比3000”的空间互动

敏锐与执着,构成了优秀律师与普通律师最大的区别。前者善于把证据与法理牢牢摁在庭审的时间和空间里,为委托人获取和放大辩护效应。

但凡与刘洪接触过的人,都能明显感觉到他在工作上始终提着一口气,让委托人心里踏实,就像病人术前见到主刀医生一样,心理上有安全感,这对手术的成功与否同样至关重要。

南京市律师协会请刘洪开讲“律师成长之道”,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青年律师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打牢执业根基的有的放矢之举。年轻律师的成长,需要老律师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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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授课现场。

当天的开课仪式很庄重,刘洪身着正装入场,线上线下同时听课的律师多达3000余人,包括市律协青工委、教培委、玄武区律工委相关人员。这个场面生成了行业的“年度面孔”,也在维护着他始终信仰的司法正义。

律协刘伟会长在热情洋溢的讲话中,对刘洪主任执业30多年来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对刘洪在律师培养方面为南京律协所做的贡献表达衷心感谢。他呼吁广大律师牢记司法部针对律师队伍提出的5点希望,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律协魏春纯秘书长代表全市青年律师向刘洪献花,表达感谢和敬意。神情严肃、一向有着书生情怀的刘洪,被这份突如其来的浪漫感染到了,热络地笑了起来。于他而言,这束花象征着律师事业春暖花开,有这样的岁月,他不惧怕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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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纯秘书长(右)向刘洪献花致敬。

魏春纯秘书长说:“刘洪主任多年来心系律师行业发展、情系青年律师成长的这种情怀非常值得肯定和尊重。他精心准备、反复打磨的本系列课程,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定会给广大青年律师带来更多的启发、指引和收获。”

早年的刘洪律师所,被誉为南京律师的“黄埔军校”,他的人生一直冒着热气,温暖着一茬茬新人成长。

在“1比3000”的空间互动中,刘洪结合自己30多年的执业经历及对律师职业的深刻感悟,着重从律师职业基本素养、律师业务基本技能,以及如何迈向顶尖律师等多个方面,答疑解惑,用宝贵的经验,为听者提供答案。它是朴素的,也是受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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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右一)早年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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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律师所党支部组织律师服务基层。

刘洪律师所党支部还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长期以来安排12个法律服务小组、每组3至4名律师,分别与驻地街道12个社区对接,进入109个网格群,确保实时响应,随叫随到;牢固确立服务理念,律师从办公室中走出去,走到老百姓的身边,深入一线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让法律服务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民心。高级合伙人杨俊与徐学海、陈泽涵、兖光辉、陶怡然等律师,也积极参加卫岗社区组织的“‘益’起学雷锋,闪耀志愿红”等活动。

“律师成长之道”的辩证法

刘洪律师所在江苏乃至全国都可视为律师界的传奇。

该所是一家集民商事、刑事、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它自1994年6月创建以来,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先后被授予江苏省司法厅“先进单位”“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重大案事件处置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

刘洪的授课,理论联系实际,引经据典,娓娓道来,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对青年律师打牢职业基础,走好执业道路,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他始终认为,一个人,无论做什么工作,只有认识自我,才能照亮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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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在南师大法学院授课已坚持5年。

他的授课讲义大纲分为“律师职业基本素养”“律师业务基本技能”“迈向顶尖律师巅峰”3个部分,核心内容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彰显风采”“规范的语言表达优势突显”“参与庭审是诉讼技能的全面展现”“要重视每一个细节”“要坚守人格的尊严”等,引导青年律师塑造职业形象,为长远发展积蓄力量。

在准备“成长之道”系列讲座大纲时,刘洪的同道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讲“律师成功之道”,而是讲“律师成长之道”。一字之差,深意何在?

他也不止一次默默地问自己:“我是成功了,还是成长了?”

他坚定地认为,成长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人为追求目标实现梦想,日积月累付出汗水和泪水的过程,要积累经验,储备能量才能达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而成长的过程,是一个人心理变化的过程,从幼稚到成熟、从不知到知之、从感性到理性,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是一种人生的蝶变,是历尽磨难、走过坎坷后的一次生命的飞跃。“理解了这个辩证关系,我们才会意识清醒,少走弯路。”

当下社会,充斥着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等不好的现象。一些青年律师都会给自己的人生或者律师执业生涯,预设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和梦想,并随着主客观外因的变化而修正、改变,甚至放弃预设的目标和梦想。改变和放弃从根本上说也是一种人生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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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法活动少不了刘洪律师所律师的参与。

这就引出了一个话题:为什么要选择律师这个职业?怎样才能做好一名合格的乃至于优秀的律师?

刘洪语重心长地说:“为什么选择律师这个职业,各说各的理,有的人是家里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有的人结识到律师觉得律师职业很崇高,有的人是在电视上看到有成就的律师身上的光环等。但是,如何做一名好律师,我的观点是‘做一名好律师,首先是做一个好人’。”

他至今仍记得,在梅园街道的时候,有一个副书记经常对他说,“当官是一时的,做人是一辈子的”,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这句话一直伴随着他到今天,难以忘怀。

他强调,律师在司法实践中,还要保持“底线思维”“风险思维”“系统思维”,在成长的道路上,永远不要去选择“捷径”,当你选择“捷径”的时候,走到最后你一定会发现“捷径”是最大的弯路,做任何事情一步一个脚印是最好的“捷径”。

仍然坚信“读书改变命运”

“只要你酷爱读书,就有成功的机会。”刘洪对晚辈经常这么说。他认为,在一本好书面前,无论你是做什么的,只要能读得进去,个体差异就消失了,被抹平了。

从2018年开始,刘洪受南师大法学院聘请担任客座教授、校外研究生导师。承担法律职业伦理一门课程的教学,36课时,2个学分,必修课程。

但很多人不知道,遥想当年赶上“文革”,刘洪学业受到影响。1983年全国开始自学考试,他就在南大法律系老师的鼓舞下,报名参加自学考试,1986年毕业。其间,他付出超过常人几倍的努力。经过20年苦读,他拿到大专文凭、研究生学历,并考取律师资格,开始律师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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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律师所读书会活动方兴未艾。

从2003年到今天的又一个20年,他专注于法律、哲学、历史、人物、古汉语等方面的书籍,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他看书的时间一般在早起、晚睡的时间段,抓住了点点滴滴的时间。

刘洪至今还记得这样一组画面:200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颁布,2010年7月1日施行。由于里面涉及学校学生被侵害的相关规定,他作为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写了一个法律顾问建议函给当时的局长,毛遂自荐地表示,愿意义务地为市局、区局及学校进行《侵权责任法》的普法教育。此建议被采纳,他为此作了近百场释法报告。

这世上最有意义的事情,莫过于用自己的力量,去温暖身边的世界。

  刘洪说:“作为律师来讲,既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在和客户打交道,和法官、检察官打交道,在开庭、谈判过程中,都能举重若轻。我们既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曾国藩曾留下千古家训:穷不读书,穷根难断;富不读书,富不长久。我至今仍坚信‘读书改变命运’,每个有抱负的人,都应该通过多读书,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养,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刘洪律师所徐小祥律师参与演讲比赛。

在刘洪的支持下,律师所成立了读书会,刘洪任名誉会长。2023年5月,首期读书分享会举行,党支部书记张振文分享了《作为朋友的律师:律师与客户关系的道德基础》的读书心得,陈亮、戴学渊、郭欣宇、陈雨欣、李可心等律师也分享交流了各自的读书感想。刘洪说,他正是因为热爱读书,才成就了今天的自己。

著名法律学者,曾长期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辑、现任《法治时代》总编辑刘桂明评价说:“刘洪曾这样总结过,一名优秀的律师应是‘公务员、教师、商人、艺术家’的结合。这个归纳很生动、很贴切。每一位好律师都有不同寻常的励志故事,每一位成功的律师都是有来由、有理由、有缘由的。‘比你优秀的人还比你努力’这句话不仅曾经激励了刘洪,而且更应该用来激励今天的青年律师。”

每一位好律师都有一些展现专业智慧的传奇故事,都有肩负起“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责任与使命。刘洪律师从“开庭”到“开讲”,演绎了“中国好律师”的故事,他的存在绝非偶然。

撰文/梁平 (图片由刘洪律师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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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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