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仓,
一直有这样一项福利,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服务,
免费为办事群众
在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每一次公证都为大家省去
近4000元的公证费用。
而今,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又为办事群众增添了另一福利:
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不必东奔西跑!
日前,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正式在市公证处设立受理点。
也就是说,
群众在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
可直接在市公证处的
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点
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必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证大厅。
该举措实现了
“公证窗口+登记窗口”无缝对接,
可“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
有效防范继承登记风险,
进一步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
不动产继承登记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和法律性较强,并且潜在的权属争议、纠纷等问题相对突出,设立公证处受理点后,市民办结相关公证手续,可提供继承公证后的不动产登记咨询、申请、登记、查询等“一站式”服务,无需再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办理。
因此,
这一举措最大限度为办证群众
节省人、财、物成本,
保障登记工作准确、规范、合法,
免去办证群众
在两个窗口之间来回奔波。
来看一组数据
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通过购买公证服务方式,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共计811件,为办事群众节省继承公证费用294万。
最后,
送上福利“第三弹”!
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需要的手续,
都给您整理好了:
公证申请继承登记材料清单
1、公证书 (继承的公证书、放弃的公证书);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等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点:身份证有效期是否过期、被继承人配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应改为丧偶状态,不一致的先行办理上述证件的更正后再申请登记。
4、房产证、土地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如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址不一致的,需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地址证明”;
5、如为宅基地、私房、工业厂房等独用宗地需向所在地区的国土资源分局申请宗地验收,由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测绘、踏看.调查宗地是否超占、房屋是否变化,并提供宗地验收表;
6、如需委托办理继承登记手续,需提交公证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你还有疑问,
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哦~
不动产咨询电话:
0512-53527084
公证处咨询电话:
0512-5352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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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报融媒记者:肖朋 文/图】
【编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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