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涉嫌诈骗,领导被拘留,员工做了取保候审,会被判刑吗?

涉案人咨询:

朋友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被举报涉嫌诈骗,公司主要人员被公安局拘留,员工被取保候审,现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也通知员工做笔录,没有逮捕,朋友新入职2月左右,工资+提成6千左右,后续会怎么发展?会不会被判刑啊?

我的回答:

谢邀,作为前经济、职务犯罪部检察官,现律师,围绕该案的几个核心点回答下你吧。

首先、涉案金额问题。现在核心问题不是判不判刑问题,而是判不判缓刑问题。任何罪都一样,判不判刑和涉案金额有着直接关系,注意,这里的涉案金额是指公司的涉案总金额,指全部。如果诈骗罪涉案金额超过10万的话,法定刑到了三年有期徒刑这个红线点了,也是讨论本案是否严重的逻辑基点。这个点比较麻烦。你肯定会说,我收入是工资,才6千啊,我没赚那么多啊,但是刑事案件不是看你盈利多少,而且看被害人损失多少。围绕这个点刑法设置了很多一刀切的红线,甚至从法条的字里行间,你能感受到立法者对被害人损失保护的执念。能否突破这条红线呢,答案是很难的。法律里面有一句术语叫:“穷尽规则才可适用原则”。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法条有规定就不要随便突破,这是条红线,也是为了保持法的稳定性、预期性,要不然就乱套了。这也会导致在实践中过分的一刀切,没有太大的其他因素,控方是不会突破法条规定的,而一旦按照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执行,法条规定是无法缓刑的。可能有人会说,可以点到三年这个点上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我做了几百件案件,说实话,见到这种情况也就一两件,而且不是起诉方的建议,往往是法官改判的。这种低频低概率的事情,不可套用到一般案件中。

其次,取保候审的摆动性。这段比较扎心,一个案件是否走向轻刑,是有很多蛛丝马迹的。比如,现在的强制措施状态是逮捕还是取保。从程序上的一些动作,经验丰富的办案人或辩护人就能判断出案件未来的走向。为什么呢?因为很多时候呢,刑事的列车是受到严格的程序约束的,比如,原本刑期到了三年以上的案件,你办案人想搞缓刑,那你是不是要在批捕阶段就得取保,现在实行批捕与起诉合一制度,就是由同一个检察官做出。你同一个人不能出尔反尔吧。你前脚取保了,后脚就量一个需要关押的刑期,这也太不严谨了。而且出尔反尔也不能由你一个人决定,这种要突破法条的事情,是要先上联席会,再上检委会,大家集体投票决定的。按照这个逻辑推演,员工现在取保了,证明办案人有想从轻处理的想法,继续推演的化,结果大概率是轻刑处理啊,答案并非如此。这两年司法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核心因素就是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精神出台,也就是说,现在推行的是不要动不动就关人,可以先做取保候审这种措施,等到法院判决了再关也可以。这种精神从20年开始全面普及,而后愈演愈烈,到现在大家见怪不怪。同时各个办案人还有一定的考核压力,会导致很大一批本应该重刑的案件也取保了,这也是法律允许的,所以,依据一个强制措施去推演未来案件走向的时代结束了,这个点现在很难成为判断刑期走向的重要依据。

最后,“打击扩大化”与“末端共犯轻刑化”的调和。先说下打击扩大化的问题。目前公司类犯罪往往会一锅端,即使你是刚入职几天的大学生,即使很多人会说,我对公司发生的事情主观上并不明知啊,你看我才入职这么几天,对公司的流程都没搞清楚,我不知道这个公司在犯罪啊。但往往这种辩解在实践中行不通。背后的逻辑是这样的,主观是否明知是个心理活动,谁都不可能进入对方脑子里面去探测一下主观认知,必须用一些客观的事件去推断主观认知,一个集团组织,长期在一起工作、吃饭、聊天、沟通,要说完全不知道公司是干什么的,似乎说不过去。但法律要严谨啊,尤其是刑事领域,更要审慎,万一确实存在这个人刚入职几天什么不知道的情况怎么办,那不是搞错了。但理论归理论,从实践上看,很少细化的,在实践中公司犯罪确实存在打击扩大化的问题,会把很多职员一股脑地装进共犯这个口袋里。

再说一下“末端共犯轻刑化”问题,我把这个点比喻成重刑犯罪的唯一曙光。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刑法上一直有一个精神叫“罪责刑相适应”,这句话一般老百姓心中也有,就是“天塌下来有个高的人顶着”,这种精神也是法律的光辉所在,你不能搞一刀切,有些团队末端成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可能因就业窘境,就被卷进入了,才干了几天,你就套共犯原理定罪可以理解,但再判重刑就极端化了,说不过去的。同时,法律毕竟是一个体系化的设计,既然定罪时会存在扩大化,那量刑就不能再扩大化了,通过对这些团伙末端人员量刑上进行从轻,会有效调和定罪扩大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最终达到一种平衡态。从你反馈的有限信息判断,你大概率是团伙的末端,这是个十分关键的点,需要值得特别关注。

作者:刘永强律师,前经济、职务犯罪部检察官,现律师,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需转载,请私信或联系作者本人获得授权。致电:1820177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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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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