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传承‖一套房一套院,两段婚姻两份遗嘱,到底如何继承?

#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老刘有4个子女,长子是老刘与前妻所生。刘老二、小妹和小刘,是他和现任老伴余女士所生。两位老人在北京的郊区有一套房产和一处小院,小院登记在妻子余女士的名下,县城里的房产虽然登记在老刘名下,但是是老刘夫妻的共同财产。

帮传承‖一套房一套院,两段婚姻两份遗嘱,到底如何继承?

2002年9月,老刘两口子共同订立下一份遗嘱,主要内容为:县城里的楼房留给小儿子小刘,小院上的房产由几个子女平均分配。2016年8月,老伴余女士过世。此后,老刘便一直与女儿小妹共同生活。2019年的年底,老刘觉得自己多年来一直与女儿共同生活,之前订立的遗嘱有失公平,随即又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内容变更为,自己去世后,老宅中的小院由四个子女平均 分配,县城的房产中50%的份额留给小妹,另外50%的份额留给其他三个子女。值得一提的是,老刘曾在2006年至今多次住院,患有“脑梗塞后遗症”“老年性脑萎缩”“血管性痴呆”等病症。不过,经治疗后,神志改善。

2021年的年底,老刘去世,可令兄弟姐妹没想到的是,父亲刚刚去世没多久,家中长兄便也突然离世,面对这样的局面,三兄妹陷入困境,不知父亲留下的遗产该如何处置。两份遗嘱究竟哪份有效?家中的房产到底该如何继承?

律师解读

帮传承的律师在接待了老刘的三个子女后表示,两份遗嘱均符合法定要件,因此均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其中,老刘在订立第一份遗嘱时未患病,而在订立第二份遗嘱的时候,虽患有血管性痴呆,但根据诊断结果显示,以及医生对病情的描述“语言清晰”“神志清楚”,因此,不能认定老刘是完全丧失认知和判断能力,不能自主决定财产归属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帮传承‖一套房一套院,两段婚姻两份遗嘱,到底如何继承?

面对老人留下的两份遗嘱,第一份由两位老人共同设立,遗嘱约定“县城内的房产归家中小儿子拥有”,老刘的妻子余女士死亡后,老刘的生活发生改变,但是余女士的遗嘱内容并未更改,因此,小儿子可以依照母亲留下的遗嘱,继承县城中属于母亲的房产份额。

之后,老刘重新订立遗嘱,该遗嘱同样是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因此,县城内属于老刘的房产份额中,50%的份额归小妹拥有,其他子女分割另外的50%份额。至于老刘的长子意外离世的情况,由于其在老刘去世后去世,其子成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刘家长子应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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