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依法维权解决会见难题

某普通案件侦查阶段当事人家属委托律师多次申请会见被拒,随后经人介绍找到了我。

接受委托的当天,我从武汉来到了羁押当事人的异地看守所。

因为我是一点多到的,看守所还没有上班,只有一个值班的门卫,门卫告诉我看守所2点上班。

门卫问我来访事由,我说会见嫌疑人。他问我有没有预约,我说没有,他说没有预约不能会见。

因为当事人家属着急会见,而且是前一天晚上才决定委托,当天早上律所才走完审批流程,预约的话时间来不及,所以我没有预约就直接过去了。

我还有一个考虑是法律明确规定,看守所不能以律师没有预约为由不安排会见。但不到万不得已,我并不打算一上来就跟他讲法律规定。

之后我跟门卫讲我是从外地过来的,在不影响其他律师会见的情况下能不能帮我安排一下。

他考虑了一下对我说,看你外地来的也不容易,你先联系看守所领导,领导同意的话就让你见。说完他给了我一个电话。

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才打通,对面的人问我要会见的当事人名字,我报给了他,随后他告诉我:公安要全天提审他,今天可能安排不了。

我对他说,我已经过来了,我可以等公安提审完了我再见。对方说你愿意等的话就等吧。

因为下午四点以后看守所就不再安排律师会见了,所以我在三点半的时候再次拨通了看守所领导的电话,询问是否可以会见,对方答公安还没有还押。我半信半疑,但对方给出的理由倒也合理,于是我只能先回来。

当天早上我已经预约了第二天的会见,就等审核结果了。如果到时候还不让会见,我就要依法维权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打开申请记录查看结果,上面显示拒绝。我好奇不通过的理由,只见赫然写着“预约已满”。

这时,我有些生气。难道公安连续两天提审?带着疑惑,我再次拨通了所谓的看守所领导的电话。

我说我是xx的律师,昨天有申请会见,今天会见申请还是显示不通过,是什么原因?对方还是说预约已满。我看讲理讲不通,于是只能跟他讲法律规定。

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九条、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有关规定,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对方听了以后,沉默了一下,对我说:办案单位同意你会见才可以见。随后给我了一个联系方式让我联系,我正准备反驳,对方挂断了电话。

随后,我再拨打看守所电话就一直无人接听了。

抱着试试的态度,我拨通了办案人员的电话。表明身份以后我直接说出了会见遇阻的经历以及要求会见的意图,对方表示纪委、公安轮流在提审,公安提讯时间都不够,让我再等等。

感觉沟通效果可能有限,随后我电话联系了当地检察院反映了几次申请会见被拒绝的事情,检察院表示会转告驻所检察官。

第三天,看守所会见申请还是不通过,看守所电话已经打不通了。我再次打电话给办案人员要求会见,对方表示正在外地办案,过两天回去后帮我协调安排。

接下来两天是星期天,只能继续等待。

到了第六天,也就是周一,我再次打给办案人员要求会见。对方表示还在外地,周三才能回来。而周四开始是端午假期,这意味着会见最快也要端午之后了。

我再次打给当地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复我正在调查,之后会给我回复。又打给区检察院,让我邮寄纸质的控申材料过去。

随后,我再一次赶赴案件管辖地和看守所所在地。

上午我先到了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我再次讲述了会见受阻的事,并要求面见驻所检察官或者提供联系方式(看守所只公示了一个院里的办公电话),接待人员拒绝提供。

我与她理论,她情绪激动大概是惊动了旁边办公室的领导。随后过来一个保安让我填了一个登记表并把我带到了领导办公室。

领导了解事情经过后表示也很为难,但还是尽量安抚我,表示会依法处理。随后建议我去找办案机关或者区检察院反映。离开前我提交了一份正式的控告书。

下午,我又去了公安局刑侦队。值班的刑警告诉我案件承办人和他们的负责人都不在,无法处理此事。让我直接打电话给办案人员。我联系之后,告诉我处理好那边的事情之后会给我安排。

第七天,会见申请依然没有通过。截至今天,办案机关、市检察院、看守所该沟通、尝试的途径都试过了。既然区检察院要求邮寄纸质材料,我索性就给他。于是当天我一边寄出材料,一边又打电话催促要求依法监督处理,对方表示会处理。

第八天,也是端午假期的前一天,我正在律所参加活动,检察院打电话给我表示我反映的事情领导已经协调好了,让我联系办案人员。

我联系之后,对方告诉我自己下午才回当地,刚刚燃起的希望又破灭了。

当天下班后,正在做饭收到办案人员电话,说自己刚回来,然后开始一顿批评,之前说好了给我安排为什么还到处投诉之类的。尽管十分不爽,但明白会见的事情有着落了,稍稍松了口气。

节后第一天十点左右,我拨通了办案人员电话,对方表示正在开会,稍后回复我。等到快12点还是没收到回复,我又打了过去,对方无人接听。我心想难道又变了?吃完饭正准备去律所,突然收到电话说可以见了。

我当下表示马上过去,终于在当天下午见到了当事人。

律师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唯有相信法律,才能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作者: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郭俊辉律师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10-16 23:01
下一篇 2023-10-16 23:4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