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问题

「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问题

如果股权被看好,夫妻争买反之则双方都不要而要求补偿款。存在如何确认属于的股权,如何操作即对于增加投资的股权、股息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以及双方争要股权如何确定补偿款的作价。一般而言,共同财产包括在约定财产制下将个入的约定为共有;男女婚前共同投资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而婚前取得股权婚后在存续期间取得股息、红利的依主从物理论仍为婚前个人财产。

分割对策: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另一方得补偿。

股值确定时间:在开庭前一日或起诉日确定股权价格。

涉及公司或第三人财产是一般另案处理。

「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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