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普法: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责任等级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部分车主都会选择报警处理,因此,交管部门介入后,就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确定各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1、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

行为责任原则,即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果关系原则:即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路权原则:即当事人各自通行的路线权限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安全原则:即当事人对安全造成的影响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级: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成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有: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有条件却未及时报案的,负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主要有:一方违章的,有条件报案不报案,导致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未保护现场等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同等责任:双方均违章,作用力相当或双方均有条件报案不报案的负同等责任。

不确定责任: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制作交通事故证明书,对责任不作认定。

作者:粤西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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