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应扩大诉源治理在应对醉驾犯罪中的适用

治理“醉驾”司法实践问题受到关注。11月6日,《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2)》在京发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2021年刑事诉讼法实施报告中,中国刑事诉讼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王敏远撰文建议,应扩大诉源治理在刑事诉讼领域的适用,促成刑事司法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所谓“诉源治理”,是对诉讼之前的纠纷防治工作的统称,是对诉讼源头进行治理的系统工程。

《报告》针对2021年度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观点:在治理“醉驾”中如何实现诉源治理,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应再沿用此前治理“醉驾”的思路。

《报告》指出,我国刑事诉讼实践在2021年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也应关注存在的问题。比如,在刑事诉讼与诉源治理的衔接问题上,应扩大诉源治理在应对醉驾犯罪等刑事案件中的适用。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醉驾”稳坐第一大罪,检察机关起诉74713人,同比上升1.1倍;数量远超起诉人数45662人的第二名盗窃罪。危险驾驶罪近年来成为“第一大罪”,每年将30万左右的人贴上罪犯标签并使之承担过重的犯罪附随后果。

“这无论对于国家、社会还是对该罪案的个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巨大损失,属于司法和个人的‘两败俱伤’。”《报告》表示,醉驾虽是轻罪,最高刑仅为拘役,但行为人一旦被定罪就会被“标签化”,需承担除刑罚外的附随后果。并且依据日前司法实务的数据所显示,醉驾入刑的规制效果呈边际效益递减趋势。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央深改委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调“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大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报告》因此建议,应拓宽刑事诉讼与诉源治理的衔接。比如,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均是检察机关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

“诉源治理强调从‘治标’转为‘治本’,通过全域治理、多元治理、共享治理,实现案件矛盾风险的全息化解,有效推动犯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于此,《报告》认为,在治理“醉驾”中如何实现诉源治理,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应再沿用此前治理“醉驾”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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