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乙类乙管”之后,各地健康码都应尽快停用并彻底销毁数据丨快评

近日,广东粤康码发布公告,宣布2023年2月16日11时起,该平台的抗原自测、老幼助查、健康申报、电子证照、防疫工作台服务将停止服务,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彻底删除、销毁服务相关所有数据,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新冠防疫3年,全国几乎人手一个健康码。但新冠“乙类乙管”后,健康码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各地的健康码已经基本不再使用。各地健康码系统中所存储的海量公众个人信息,亦应该尽快停用并销毁相关数据,以保护民众的个人信息。

健康码小小的二维码背后,是海量的个人信息。首先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实名认证信息,以及人脸、指纹等登录认证信息,其次是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信息,还有查询通行码、扫描场所码等获得的行程信息。这些信息中大部分都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敏感信息,应该受到严格的护,只有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收集并使用,而使用目的完成后,应该将数据立即销毁。

虽然健康码系统多数是由政府部门开发和维护的,国家也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坚决避免数据泄露,但一些地方对系统开发、数据存储等采用外包给第三方的方式进行,客观上难以确保数据的安全。现实中,数据泄露的情况也确实发生过。

2022年8月,包含4850万用户的上海随申码数据在网络黑市被叫卖,其中包含自随申码推行以来,居住或到访过上海的所有人的身份证、姓名及手机号。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否认数据是从该中心泄露,但是并没有否认数据的真实性,而经媒体核实的部分数据确实是真的。这些信息被泄露,可能会给个人带来严重的危害。

此外,还有个别地方部门滥用健康码系统,将其中的数据用于疫情防控之外的目的。比如某地一些官员曾对上千人随意赋红码,以限制其到本地维权。这种滥用,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如果说,在新冠大流行期间,为了控制病毒的快速传播,对其传播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需要个人让渡一定的个人隐私权和自由,也有法律基础,那么当新冠纳入“乙类乙管”之后,健康码的应用已经不具有伦理基础,也不再有法律依据。毕竟,艾滋病、狂犬病、肺结核等同为乙类传染病,对感染者是从来没有要求用健康码限制其行动自由的,甚至艾滋病还有法律要求对其感染情况严格保密。

2022年12月7日发布的防疫新十条规定,除少数特殊场所外不再查验健康码。从2022年12月13日起,行程码系统已经停用,此后相关数据也被销毁。而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乙类乙管”后,“少数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也不再依赖健康码,健康码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也应该停用并销毁数据了。

广东粤康码较早宣布销毁健康码系统相关数据,值得其他地区学习。但也应该看到,广东粤康码只是停用了抗原自测、老幼助查、健康申报、电子证照、防疫工作台等部分功能,个人基础信息、疫苗接种记录,甚至核酸检测结果、场所通行记录等功能仍然保留了。虽然核酸检测结果、场所通行记录等功能对外只显示7天内的记录,但系统中是否存储了更早前的记录,公众不得而知。

事实上,即使是大流行期间出于防疫的需要,这些信息也只应该记录短期内的数据,因为时间久远的记录对于防疫并没有任何意义。而在新冠“乙类乙管”的今天,各地的全部健康码系统都已经没有实行的必要,应该尽快停用整个系统,并将全部数据彻底销毁。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试图将健康码中收集的个人信息转为其他用途,比如用于公众就医等等,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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