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继承侄子的遗产受阻,女子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没有继承人或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2021年7月28日,赵女士起诉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要求继承已去世的侄子小赵名下房产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此案是《民法典》施行后北京市首例涉遗产管理人被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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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告诉记者,两年多了,为了过户一套房子,自己是身心俱疲。赵女士的侄子小赵,名下有一套房子,2019年3月,小赵因病去世后,赵女士想把小赵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因为不是法定继承人,遭到房屋登记中心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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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是独生子,没有结婚无儿无女,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先于小赵去世,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立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朝阳区民政局作为小赵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是法定的遗产管理人。

北京:继承侄子的遗产受阻,女子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赵女士说,侄子小赵生前一直和自己生活在一起。赵女士认为,自己作为对被继承人小赵扶养较多的人,有权继承小赵名下的房产。为了解决房屋过户的问题,赵女士将朝阳区民政局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赵名下房产的全部份额由她继承。

北京:继承侄子的遗产受阻,女子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2021年7月28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赵女士说,侄子小赵从小身体就不好,有糖尿病,并发症严重,无法走路,也没有工作,所以日常开销都是她来负担。2013年,为了给侄子小赵成家做准备,赵女士首付13万,在香河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侄子小赵名下。《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赵女士认为,自己有权主张继承小赵的遗产。

北京:继承侄子的遗产受阻,女子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庭上,朝阳区民政局陈述到,小赵生前并没有接受过朝阳民政局的救助或管理。对于小赵的债权、债务及继承人情况,生前遗愿一概不知。以及何时成为小赵的遗产管理人身份,就更不知情。根据双方的陈述,法官归纳了三个焦点问题:民政局是否是小赵的遗产管理人;原告是否属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小赵扶养较多的人;以及原告赵女士能否继承涉案房屋的全部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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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案房屋相关情况需进一步核实,赵女士当庭提交了证人出庭申请,法官为双方确定了举证期限。法院表示案件将择期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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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樊梦 摄像:吴建峰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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