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法院判决了
我不还钱
又能拿我怎么样?
这是许多被执行人心中暗自打的
“小算盘”
“你就是海某对吧?”
“……是”
当面对执行法官的突然到来和质询时
被执行人又该何去何从呢?
近日,蕉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百里到福州某区的项目工地,成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海某长期在外承包工程,2021年,邹某作为宁德某项目部分模板工程的施工人与海某签订木工装模班组分包协议。2022年6月至7月,经双方两次结算,海某累计拖欠邹某劳务费252928元。经多次催讨无果,邹某遂诉诸蕉城法院。蕉城法院依法判令海某应向邹某支付劳务费252928元及逾期利息。
该案判决生效后,海某仍未履行。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查控,未发现海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作为施工班组长的邹某,很是着急,因为他手下管理着多名农民工,劳务费能否执行到位关系着工人工资的发放。邹某几经打听海某下落,最终得知海某在福州某区的项目工地。在得知该线索后,蕉城法院的执行法官火速驱车赶往该工地现场,并在该项目工地施工的海某传唤至法院。当踏上法院的警车那一刻,海某害怕了,连忙表示自己并非有意拖欠,愿意协商解决。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海某写下承诺书,现场支付3万元,承诺次日再行支付7万元,余下款项分两期于2024年1月31日前还清。
道路千万条,守信第一条。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切莫心存侥幸、逃避还款,或将面临法律的惩罚。执行路上,有绝不手软的强制执行,也有温暖人心的柔性执法。蕉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因案施策,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将情、理与责、法兼顾,传递司法温度,维护百姓权益。
来源:清正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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