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办案秘籍之十四:如何起草行政起诉状之确定诉讼请求

拆迁律师的办案秘籍你想知道吗?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欢迎大家收看我最新总结的拆迁律师办案秘籍系列课,今天讲第十四课,题目是《如何起草行政起诉状之确定诉讼请求》

拆迁律师办案秘籍之十四:如何起草行政起诉状之确定诉讼请求

上节课咱们讲到如何确定诉讼主体身份,说白了就是要确定谁起诉谁的问题,在行政起诉状上紧接着需要起草的就是诉讼请求,而诉讼请求就是咱们本节课要讲的请求法院怎么判的问题。实话讲,这个问题比确定诉讼主体要求更专业更严谨,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本节课就教给大家一些基本的确定诉讼请求的知识。

行政诉讼主要的诉讼请求种类有:确认某某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某某行政行为,判令履行某某法定职责,确认某某行政行为无效,判令履行赔偿责任以及判令赔偿某某合法利益等等,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以上诉讼请求适用的场景不一样。

一般来讲,撤销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用的比较多,比如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某某文号的补偿决定。

确认违法之诉一般用在起诉事实行政行为的案件,比如强拆行为,可以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当然,对于本来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但因撤销已无实际意义,或者撤销会损害公共利益,也可以适用确认违法的诉讼请求。比如诉征收决定行为,因大部分人已经搬迁,撤销征收决定会影响城市建设以及其他被征收人的利益,即便征收决定应该撤销,也只能确认违法。还比如诉行政拘留决定,如果拘留已经执行,即便撤销也不可能让时光倒流恢复被拘留时的自由,也就只能先确认拘留决定违法,然后再提赔偿程序。

对于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一般是用在申请被告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查处职责以及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职责等,而被告没有履行对应职责的案件。当然很多情况下被告可能是针对履责申请作出了答复,但没有真正依法履行职责,这时的诉讼请求就要先撤销某某答复等,再请求判令被告重新履行职责,而不能直接起诉被告履行某某法定职责,因为此类案件属于履责不当,而非不履行职责。

拆迁律师办案秘籍之十四:如何起草行政起诉状之确定诉讼请求

确认某某行政行为无效的诉讼请求,主要用在两种情况下,一是被诉行政行为严重违法,确实符合行为无效的法定情形,二是起诉撤销该行政行为,但因起诉期限已过,为了规避这一问题,而起诉要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因为起诉行政行为无效是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的。当然,如果法院如果认为不构成无效,还是会释明变更诉讼请求,这时我们一般不能同意变更,因为变更了也会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起诉,不变更,法院判决后我们还可以上诉,至少会审查到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实质性问题,还会以此作为中止其他比如诉补偿决定或者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理由,拉长对方拆房的时间,也是具有很大的程序性价值的。

在确定了诉讼请求的种类后,还要明确诉讼请求起诉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什么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涉及的标的物以及行政行为的性质,首先标的物要明确,比如某某号的房屋,行政行为要明确,比如什么文号的行政行为,或者什么时间作出的行政行为,最后还有要明确行政行为的性质,比如是行政征收行为,行政补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行政强制行为等等,行为性质搞清楚是明确适用什么法律起诉的前提。当然,对于行为性质问题是很专业的法律问题,这里就不展开详细讲述了。

总之,诉讼请求是专业严谨的法律问题,不能写的像平时聊天提要求一样。

好本节课就讲到这里,下节课我们讲如何撰写事实与理由以及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您认为我讲的内容对您有帮助,请关注我,如有征地拆迁问题,欢迎来电或私信咨询。我们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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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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