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下岗职工办理退休,人社局是需要审核档案的。
而下岗职工的档案,是在档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和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
所以很多参保者的档案,都会因为缺失材料而不能审核通过。
但只要参保者能够补充上这些缺失的材料,就可以审核通过,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
所以今天就想通过这篇文章,提醒下岗职工参保者,在办理退休之前,把能准备的材料都准备好,以防办理退休时措手不及。
那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时,到底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到底应该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给大家总结如下:
一、有的参保者在办理退休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档案中缺少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资料。
也有的参保者知道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与档案中的名字不相符。
还有的参保者知道,自己的档案里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没有认定特殊工种和认定临时工工作期间的工资表或工资条等等。
除以上三项之外,还有很多问题,这里就不一一给大家例举。
这里要说的是,对于参保者个人档案存在的这些已知问题,参保者是可以在接近办理退休之前,提前准备好补充材料的。
例如:
① 档案中缺少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招工调配令或招工登记表,以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特殊工种上岗备案登记表等等。
类似这样的材料,参保者都可以提前去居住地的市、区档案馆进行查询,查询到以后,将盖有档案馆公章的复印件,放在手中留做办理退休备用。
(注:档案馆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
② 对于参保者身份证上的名字与档案中的名字不相符的问题。
参保者可以提前找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帮助自己出具证明材料。
只要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还在,证明上盖上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就可以作为有效证明材料办理退休。
如果找不到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去居住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材料。
证明本人档案中的名字是本人的曾用名即可。
有了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参保者也可以顺利的办理退休。
二、参保者办理退休时,除了上述参保者个人已知存在的问题以外,还有可能会出现参保者个人未知的问题。
这些问题,更需要参保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具体需要做的有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项准备工作是:提前去查一下自己的缴费年限和缴费记录,看看是否有缴费记录异常的情况。
第二项准备工作是:提前查询档案,看看档案中除了存在上述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外,是否还存在缺少办理退休的其它资料。
第三项准备工作是:如果有两地以上缴费的情况,参保者需要提前咨询两地社保局,问问转移社保账户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然后提前准备资料。
这项准备工作是最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参保者转移社保时,经常会因为提供的资料不对,而不能转移。
所以参保者在办理转移手续之前,一定要咨询好两地社保局的要求,然后按照两地社保局的要求去准备材料,这样就不会因转移过程中出现差错而耽误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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