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加工石子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智慧工贸厂内承包加工石子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正常情况下确保每月不低于80万吨石料供乙方加工;不足80万吨石料甲方相应补贴乙方工人工资,不可抗拒的情况下例外。
二、甲方提供现有的厂房、设备给乙方作业,乙方接受后负责机器的正常使用及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工人进厂后,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遵守劳动合同工法的要求,统一对工人进行管理。
四、乙方需配备两到三台铲车,满足生产需求,油料及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
五、石料加工费甲方按5元/吨支付给乙方(含电费、人员工资、机械保养维修、油料),乙方负责进料打堆出货装车。
六、甲乙双方每月按进料的实际吨位结算,结算日期为次月的15日前。
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解除合作关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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