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将门市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市并支付相应租金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门市的坐落、面积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贵州省赤水市城郊村办公楼楼下第9号门市,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门市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门市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门市,乙方应如期交还。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市每月租金为元(大写),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2、门市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次交清(即交一年使用一年),在乙方交清一年房租后方可使用该门市。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门市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门市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等)。
第五条 门市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门市的使用安全。该门市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门市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门市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要改变门市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门市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门市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门市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转借、转让、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承租门市。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门市。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门市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门市;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门市。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门市结构。
(3)损坏承租门市,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门市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门市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门市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门市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门市租赁期满后,将承租门市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门市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大写),此押金在门市到期乙方按规定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后退还乙方。
2、租赁前水表底度:;租赁前电表底度: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手印): 乙方(签字盖手印):
电话: 电话:
地址: 住址: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