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必备的七项职业素养!看看自己都具备了么?

有人说,把简单的事情做到极致,功到自然成,最终才能“止于至善”。正如古大德云:“成大人成小人全看发心,成大事成小事都在愿力”。东坡居士也说过,人在低处要看高处,人在大处,却需看小处。

的确,这个时代不缺少才华横溢的大师,但缺少认真死磕细节的匠人。之所以要将自己对于一名法律匠人的体悟写出来和大家分享,大体还是因为某种深切的自身感悟。

从一名法律的门外汉,到获得“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吉林省司法厅 “个人一等功”获得者以及“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我用了十余年,其中的艰辛与付出,或许无法言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因为认真,就是因为对于律师职业的匠人情怀,就是基于对法治的内心确信、对人际沟通的精准拿捏、对案件分析的反复琢磨、对细节的极致追求、对以理服人的苦心修炼、对学习的持之以恒,才使得我走到了今天。

这份心得与体会既是对给予本人提携、厚爱的各位业界同仁的一份汇报,也是对即将或刚刚加入律师队伍的各位业界新锐的一份回报。在这份汇报或者回报当中,本人完全立足于我国律师业界的现状,并没有对种种不如意之处妄加批判指摘,更没有任何基于应然制度变迁的宏图大论,有的只是基于现实的反思与总结。

没有任何可以一蹴而就的职业,更没有任何一个可以轻易出头的行业。任何一名大律师,都是在若干年的沉淀与积累后,才能迎来自己事业上的春天。在这样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苟且与伟大皆有可能的时代,只有具备“狼性匠心”的律师,才不会迷失甚至掉队;只有兼具信仰力、沟通力、分析力、细节力、说服力、学习力与团队力等职业素养的律师,才能屹立于不败之地,求胜于分毫之间。

信仰力,是律师职业的理想之维。只有尊重法律,捍卫法治价值,信仰法治理念的律师,才能在荆棘丛生的执业环境中规避风险,才能在迷思与危机中寻找到前进的方向,才能热爱律师职业,践行律师职业道德,才能找到自己的存在感,避免逾越职业伦理乃至法律责任的红线。

沟通力,是律师执业的素质之维。借由高超的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及技巧,可以事半功倍地完成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双向交流,才能降低沟通成本,减少误解与错误认知,打造属于自己的客户网络。而网络时代的到来,也为律师的沟通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如何最大限度利用自媒体等新兴手段进行自我营销,已成为摆在执业律师面前的一大课题。

分析力,是律师执业的技术之维。如果说律师也是匠人,那么是否有一技旁身,就成为律师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否有异于常人的绝技,就成为律师出人头地的法宝。在律师应当具备的各项技能之中,最为“技术”的,莫过于对于法律的专业分析。能否基于实用主义立场,通过系统训练及长期积累获得解构能力、识别能力、归因能力、预判能力及综合能力,准确使用逻辑、语义、实证及价值分析方法,成为评价律师分析能力强弱的关键。

细节力,是律师职业的差分之维。好律师与坏律师,英才与庸才之间的差别,往往在于微小的细节。一个细节,可以决定一个案件的成败,一个细节,也可以决定一个律师的命运。所谓律师的匠人之力,更多地体现在具体细节的琢磨与雕刻,其核心价值就在于通过细节实现律师的内在细节力与外在细节力,程序细节力与实体细节力,法律细节力与现实细节力,在细节处决定成败。

说服力,是律师职业的核心之维。律师在整个司法体系中,并不具有公权力加持的话语权,但却可以通过高超的话语技巧,通过强有力的法律分析、逻辑推理与事实论证,让法官及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只有具备极强话语策略,巧妙的法律修辞,精妙的诘问与辩论技巧,完美的书写技巧,才能成功说服对手,实现自身法律诉求。

学习力,是律师职业的发展之维。外部世界的飞速变化使得律师从执业第一天开始就面临被淘汰的危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学习,或者不善于学习的律师,一定不会成为一名好律师。是否具有适应职业现实需要的学习力,是否能够先人一步学习到必要的法律知识与执业技能,已经成为律师竞争的基本要件,更成为决定律师成败的能力保障。

团队力,是律师职业的成功之维。独狼不可能称霸天下,团队化才是律师获得最大化发展的不二法门。高附加值的法律服务已经无法由律师单独完成。是否具有可以傲视业界的团队品牌,早就成为衡量律师职业地位的基本标尺,也成为客户选择律师的基本前提。打响律师团队的知名度、完善律师的美誉度,打造律师团队的忠诚度,是成功律师团队经营的基本法则。

是否具有上述能力,应当也必将成为每位律师的自我修养目标。如何具备上述能力,应当也必将成为每位律师的自我实践课题。

作者:张嘉良,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本文为「律师必备的七项职业素养」一书的前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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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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