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刘鑫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6月13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微博发文称,其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刘暖曦(刘鑫)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通知书大致内容如下:

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因与你生命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的(2022)鲁02民终14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江歌母亲:刘鑫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法律常识:再审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是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最初一级的审理,二审是是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二次审理,再审是对发生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进行纠正的审理,重审就是重新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江歌案全程回顾:

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后改名刘暖曦)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江歌是替同住的女室友刘鑫挡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杀的。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江歌母亲:刘鑫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当事人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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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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