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
延吉市哪里可以收养孩子(孤儿、残疾儿童等)?收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去哪办理?
延吉市民政局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可以收养延边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弃婴或儿童,在延边社会福利院同意送养的情况下,收养关系当事人应亲自到延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收养登记手续。 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不受此限);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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