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访谈录:挪用资金1700万?律师“破局”无罪辩护

#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对于绝大多数公民来说,一生可能都不碰到刑事案件,但是,一旦突然被刑事拘留,与外界的联系基本上就只能依靠律师。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一旦接受委托,即使只有1%的希望,我们也会尽100%的努力。

刑事律师访谈录:挪用资金1700万?律师“破局”无罪辩护

案例回顾

2020年,刘立慧律师接受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的委托,办理其子公司总经理王某向公安机关举报,认为董事长张某和出纳涉嫌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的案件。

刑事律师访谈录:挪用资金1700万?律师“破局”无罪辩护

该案件中,由于王某对公司的经营一直存在不满,对于员工之间的结算进度以及结算情况也有诸多不满,甚至在其他项目上,也与董事长张某存在纠纷,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再加上矛盾始终没有解决,导致王某选择比较激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王某列出了张某三条“罪状”:

一、张某让出纳将内蒙古子公司的1700余万元转给了河北子公司,3个月后才归还;

二、张某用公司款项85万给妻子名下的一套房屋装修;

三、张某将内蒙古子公司20万元出借给了黄某,黄某一直没还。

刑事律师访谈录:挪用资金1700万?律师“破局”无罪辩护

经过警方初步调查,认为王某举报缺乏证据没有立案。随后,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犯罪事实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王某不服又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刑事律师访谈录:挪用资金1700万?律师“破局”无罪辩护

如果指控董事长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的罪名成立,这位年过半百的董事长将面临8年的牢狱之灾,让我们看看刘立慧律师如何为董事长张某进行无罪辩护。

律师解读

刑事律师访谈录:挪用资金1700万?律师“破局”无罪辩护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刘立慧律师认为,本案是王某精心设“局”,想要以刑事诉讼的手段逼迫张某就范。他的律师团队则将这次辩护看成一场“破局”行动,逐一破除对方的障碍,立起我方的观点,为此,刘立慧律师团队设计了详尽的辩护思路。

刘立慧律师表示,依据现有法律,挪用资金1,70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的话也达到了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这两个罪名成立,根据《刑法》规定,出现数罪并罚的情况,会综合刑期,张某有可能会面临八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刘立慧律师认为,王某呈现的是事情的片段,只是这些片段事实是存在的,但是不是事实的全貌。根据调查,该公司有规定,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拆借资金,这是公司的行为,而不是被告人张总的个人行为。也就是说,通过刘立慧律师团队的调查,将整个案件的事实以及来龙去脉,用证据的形式呈现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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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从表面上来看,确实是张总授权动用了公司的80余万元资金用于装修,而且装修的房屋又确实是在张总妻子的名下,但是,直接办理此事的人是王某,并且装修的人也是王某找的。刘立慧律师和当事人张总很快找到了关键证据,当年装修该房屋时有一张借款单,这张借款单上清晰写明该项目就是“办事处装修款借款单”,同时还附有本案原告王总的亲笔签名。法院采纳了刘立慧律师根据此证据提出的辩护意见。

而对于二十万的借款,经过刘立慧律师的调查,实际上已经有证据证明,这笔借款非常明确的进行了偿还,最终法院认定,张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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