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来自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温馨提示

@长春市广大市民,这份来自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温馨提示,请您仔细阅读。

为落实长春市司法局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议广大市民朋友,采取“非急缓办,急事网办”的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 服务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开展对外服务。如遇上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安排,将对服务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2. 热线咨询。疫情防控期间,请进行法律问题咨询的市民朋友优先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可拨打0431-85805827、0431-85802633咨询。

3. 网上申请。 如确需申请法律援助,请登录长春法律服务网(http://www.12348cc.gov.cn),或者关注“长春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申请的,可先行电话咨询,采用线下邮寄材料等方式办理。

4. 现场办理。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市民朋友,请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型口罩,并接受安保人员的体温监测,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5. 特殊事项。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启动经济困难个人声明制度,对疫情期间无法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可申请填写经济困难个人声明,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加快现场办理速度,简化相关手续,缩短审查时限,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王超 编辑:董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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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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