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刘强东“性侵”的女生已在美国聘请律师 这是要有大动作的节奏

本来不想再写有关刘强东题材的文章,一是怕文章又被强行删除,二是没见到太多靠谱的证据。昨天,路透社的一篇文章倒是让萧陶觉得眼前一亮,因为文中披露了不少鲜为人知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来自于受害女生跟她的两个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

被刘强东“性侵”的女生已在美国聘请律师 这是要有大动作的节奏

最早报道刘强东被捕的就是路透社

萧陶这里给大家归纳总结一下。不过,要说明的是受害女生发微信使用的应该是中文,但路透社的报道是英文的。为了避免发生歧义,萧陶特地将文中核心内容的中英文一并列出。

1、那天(8月30日)晚上,受害女生一直被灌酒。她发微信说“这是一个陷阱(It was a trap)”“我真的喝醉了(I was really drunk)”。几小时后,她又发微信说“他(指刘强东——萧陶注,下同)开始在车上碰我(started to touch me in the car”“然后我请求他不要那样...但他没有听(Then I begged him not to… but he did not lis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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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就餐的Origami日本餐馆位于明尼阿波利斯的上城

2、被性侵后,即8月31日凌晨2点左右,受害女生发微信称“我不愿意(I was not willing)”“明天我会想办法逃脱(Tomorrow I will think of a way to escape)”。但她要她的朋友别报警,指“他会摆平这件事(He will suppress it)”“你低估他的能量了(You underestimate his power)”。

3、在另一则微信里,受害女生说“如果就我自己的话,我真想马上一死了之(If it was just me, I could commit suicide immediately)”,她又说“但我不忍心让我父母伤心难过(But I’m afraid that my parents will suffer)”。她还说,她会留着自己的床单,“证据不能弄丢(Evidence cannot be thrown away)”。

4、数小时后,即8月31日早上,受害女生发微信告诉她两位朋友中的一位,她说她已将此事告诉了警察、几名朋友以及至少一位老师(By Friday morning, she also wrote to one of her two friends that she had told several people about what had happened, including the police, a few friends and at least one teacher)。

5、8月31日下午,受害女生去医院做了性侵法医检查(On Friday afternoon, the student went to a hospital to have a sexual assault forensic test)。

被刘强东“性侵”的女生已在美国聘请律师 这是要有大动作的节奏

这道坎,刘强东能迈过去吗?

为求公正,该文的作者也联系到了刘强东的律师。刘强东的代理律师吉尔·布里斯博伊斯(Jill Brisbois)在回复的电邮中表示:“这些指控与我们希望在结案后向公众披露的证据不一致,刘强东先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据萧陶所知,刘强东原来有两位美国律师,即约瑟夫·弗里德伯格和厄尔·格雷,现在又冒出第三位律师,看来刘强东要组个律师团来应战。

从已公开的讯息看,那一夜刘强东跟受害女生发生了性关系,这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究竟算强奸,还是一夜情?萧陶虽然没有答案,但可以给大家梳理一下事情发生的前后经过。

应崔老师之邀,受害女生去赴宴。为了安全,她让一位朋友陪她去。此后,她通过微信不时地向朋友通报情况。与其说是求助,倒不如说是文字直播更准确。刘强东让她去他租的公寓,她没答应,反而把刘强东领回自己的住处。从路透社披露的微信看,她说过“我不愿意”这样的话,可又不让报警。事实上,她的一位朋友还是报了警。可警察第一次出警,并没带走刘强东,阻止警察的应该就是这位受害女生。刘强东于当天晚上11时才被逮捕,与第一次出警相隔了20小时。事情的反转就发生在这20小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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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兴报》主编曾爆料说刘强东要求司机不能懂中文

在这期间,受害女生不仅保留了床单,而且做了法医检查,还告诉了几个朋友和一位老师。这位老师或许就是崔老师。既然有证据,又有证人,那么刘强东要不被起诉,估计都难。当然,即便被起诉,也不能说明刘强东就一定有罪。他犯没犯罪就更不是路透社说了算的。

被刘强东“性侵”的女生已在美国聘请律师 这是要有大动作的节奏

路透社文章的截图

除此之外,文章还披露说受害女生已在美国聘请了律师,文中所引用的微信聊天内容的真实性得到了其律师威尔·弗罗林(Wil Florin)的确认。按说性侵属于刑事案件,不用受害女生自己请律师。受害女生之所以这么做,应该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要跟刘强东打民事官司。如此说来,这位受害女生,要么很有心机,处心积虑,要么她背后有高人。

受害女生说“这是一个陷阱”。如果真有陷阱的话,那么究竟是刘强东给受害女生设了陷阱,还是受害女生给刘强东设了陷阱?当然也不排除互设陷阱的可能。

(萧陶原创。图片来源于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盗用者必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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