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贵州兴仁市政府授权委托律所给律所发函要求删帖 网友点赞支持

近日,网传贵州兴仁市政府授权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给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要求删帖的律师函,在网络平台传播,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

网传律师函内容显示,今年7月15日晚,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兴仁不仁”的网络信息,仅标题“兴仁不仁”就存在地域污名化、贴标签,严重伤害了兴仁市57万各族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信息内容涉嫌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攻击、诋毁司法机关;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给兴仁市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网传贵州兴仁市政府授权委托律所给律所发函要求删帖 网友点赞支持

网传律师函 来源/网络

律师函要求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立即删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涉事信息,立即停止损害兴仁市形象的行为。若未及时删除涉事信息,公心和律所将根据兴仁市政府授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网传律师函的落款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

有网友评论,支持贵州兴仁市政府依法依规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函的行为,值得点赞。也有网友戏称,律所与律所隔空论战。更有网友评论,律所给律所发函就是一个笑话。

据公开信息显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贵州兴仁代理案件后发布相关帖文,题目使用 “兴仁不仁”, 帖文作者曾系某报记者。

批评性报道,俗称监督新闻或负面新闻,重在真实和证据。撰写不应带有任何主观臆想捏造歪曲事实,更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辞进行贬损。因此,有业内人士形象比喻,监督新闻就像一把双刃剑,稍不注意,不仅砍不倒监督对象,反而伤了自己。

网传贵州兴仁市政府授权委托律所给律所发函要求删帖 网友点赞支持

网传授权书 来源/网络

就事论事,笔者没有见到相关帖文,如果标题真的是“兴仁不仁”,笔者认为确实欠妥。单从题目来说,律师代理的案子涉及的应该是原告、被告、主审法官等人或者其他案件的相关公诉人等,所面对的是少数单位和个人,其过程中就算看不惯或遭遇不公平待遇,题目也应该是“限指”更不应是“兴仁不仁”。

笔者认为,在本次网传事件中,贵州兴仁市政府的确在民法典网络侵权章节下了足够功夫,其委托律师发函的行为少见,值得很多地方推广和借鉴。

按照以往少部分地方的做法,当地舆情办公室检测到相关信息后,县级政府有权调遣网信或网安人员“上门服务”。贵州兴仁市政府没有这么做,而是授权法律顾问单位下发律师函要求删帖,“法治政府”不再是一句空话

有网友认为律师函没有什么作用,仅用于吓唬人。是的,律师函确实没有什么作用,但在案件立案审理过程中,律师函能证明权利人尽到通知义务会被采用。

来源|事实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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