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陷入僵局,如何破解?

作者|周月萍 周兰萍 中伦律师事务所

来源|《PPP项目困境破解与再谈判》

前言

“PPP是一场婚姻,不是一场婚礼”,但是”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却各有不同”,在PPP项目漫长的运营期间,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在以项目公司为平台载体进行合作时,同样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合作进入泥淖,而反映在PPP项目公司层面,则称为公司僵局。

(一)建立稳定政策环境构建项目公司治理长效保障机制

PPP项目公司治理环境的高效和稳定是PPP项目良性运作的基础,政府方通过出台相关规范政策保障公司人员和组织架构的稳定,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社会资本运营管理优势,通过建立行而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政府对重大事项的把控,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公司僵局问题的产生,实现项目公司的长久经营。此外,参照国外PPP项目成熟经验引入公众参与机制,破解PPP项目公司僵局,也是后续值得深入研究的思路之一。

PPP项目陷入僵局,如何破解?

(二)通过充分协商优化项目公司表决权机制与公司治理结构

PPP项目公司僵局状态产生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公司表决方式和公司治理结构已经不能满足当下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利益要求。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应首先通过自力救济的方式化解纠纷,使项目公司恢复正常状态,这包括事先防范和事后救济。事先防范是指双方在PPP项目合同谈判和公司设立阶段便尽可能充分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难以调和的事端种类及其解决办法,在公司章程中尽可能充分予以设定,包括合理设置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股权比例,优化项目公司表决机制与公司治理结构,从而达到防患未然的目的。事后救济是指当僵局的事项即将发生或者实际发生时,各方能够从大局出发,作出妥协和适当让步,从而自行化解,并避免僵局的再发生。

(三)及时启动PPP项目再谈判破解公司僵局

在政策环境变化和不可抗力事件等外部因素导致出现公司僵局时,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应及时启动PPP项目再谈判,灵活调整PPP项目实施方式,化解公司僵局。特别是在近期财政部等主管部门频繁加强PPP模式的政策监管与约束的情况下,政策变动极易导致项目原有的交易安排无法继续。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开展PPP项目再谈判进行完善整改,是化解PPP项目公司僵局状态的根本解决方式。因此,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应保持积极沟通,及时反馈自身诉求,避免双方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剧,从而在有序推进项目的同时,保障各方利益。

PPP项目陷入僵局,如何破解?

(四)事先为社会资本方设置有效退出路径及时止损

当矛盾严重激化,双方不可能再继续进行有效合作时,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社会资本方宜及时退出项目,以避免遭受进一步损失,具体包括通过社会资本减资、股权转让、政府方回购等路径。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维持原则和人合性约束,双方应对于提前终止情形下的社会资本具体退出路径加以规范,并应保持项目公司及其所提供公共服务的稳定性。

除以上破解PPP项目公司僵局的柔性方式外,在必要情形下,也可采用公力救济方式,即由一方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所提起的公司解散之诉。根据《公司法》第182条规定所提起的公司解散之诉,是股东为避免公司继续存在导致各方利益进一步受损,而采取的司法救济手段。但是,提起公司解散之诉可能导致最终公司清算,而由于PPP项目的公益性质,解散公司必然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和公益损害,导致多方利益均受到损害。因此,采取司法救济手段之前,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应尽力通过自力救济的手段,寻求各方的最大利益公约数,通过合理的决策补偿机制协商破解僵局。

更多项目公司治理困境破解的内容,详见《PPP项目困境破解与再谈判》。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不要忘记给本篇干货分享点赞转发哦。

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月萍、周兰萍律师专注于基础设施和环境能源领域的法律服务二十余年,专业涵盖工程建设、EPC项目全过程咨询、环保项目的投融建营、环境安全与合规管理、环境诉讼、工程诉讼仲裁等。

周月萍律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贸仲工程法律评审专家。

周兰萍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审工程、PPP与基础设施投资),生态环境部EOD试点项目评审专家。

周月萍、周兰萍律师连续多年在“建筑工程”“项目与基础设施” 领域获钱伯斯、The Legal 500等国际评级机构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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