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热线」88岁老人问房产只赠与女儿咋办手续?

甘肃省兰州市88岁的王君拨打老人热线咨询,他有一儿一女,想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只赠与女儿,不想给儿子,但不知怎样办赠与手续。

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长喜认为:王君老人可以依据“合同法”赠与合同的规定,将房产赠与女儿一人,并可以根据“赠与公证细则”的要求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周律师说,王君老人还可以依据“继承法”第16条中规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王君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以上方式处分名下房产。

老年日报记者张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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