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五次起诉终于判离,男方上诉:“给我97万不然不离婚”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五年四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宁顺花第五次起诉离婚,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此前报道)

28日,澎湃新闻从宁顺花及其代理律师曹远泽处获悉,当天上午,他们收到了陈定华的《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显示,陈定华因与宁顺花离婚诉讼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421民初727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出上诉。

该上诉状显示,陈定华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原、被告不予离婚。如判决离婚,则必须同时判决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的欠款38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0元,返还彩礼、红包款99266元,合计人民币979266元;同时被上诉人应折现返还上诉人首饰款等。

5月28日中午,宁顺花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我也是上午才收到上诉状,还在上班,没想好怎么应对”,宁顺花并不认同陈定华所诉的“38万借款”,她告诉记者:“他说的38万借款既没有转账记录,也没有现金来源,我的账户里并没有这个钱,法院审判中也从没有认定这个38万。”另外,关于彩礼纷争,宁顺花表示:“彩礼6.6万,当时我们是让法院依法判决,法院没有判。而首饰、房产证等已经全部在第五次起诉时当庭还他,他不要扔掉了”宁顺花解释道,“我也想还给他,但他当庭扔掉,法警又捡起来给我了,说这是我的私人物品,由我自己处置。”

正观新闻记者也拨通了陈定华的电话,对方非常气愤地表示,自己这次上诉“不是为了要回钱,而是为了之后讨回公道”,他声称,“38万是现金,所以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而50万的精神损失费,则是因为“她背叛了我,而且在媒体面前抹黑我”,他认为,“我给宁顺花花的钱也不止50万”。陈定华觉得自己既愤怒又委屈,他又一次向记者详细叙述了追求宁顺花的经过,“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我,她怎么能这么绝情,我觉得我现在毫无希望。”

28日,针对该情况,宁顺花离婚案的代理律师曹远泽告诉澎湃新闻,从民事诉讼程序上看,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是有权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的,因此,男方提起上诉是他的权利,法院不能剥夺男方的上诉权。

曹远泽称,关于男方在上诉状中阐述的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出轨等事实,一审法院在法庭调查阶段已经进行了全面调查,因男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故一审法院没有认定。男女双方结婚同居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男方这次上诉主张女方返还彩礼、人情红包款,首饰折价款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曹远泽称,会坚持为宁顺花维权到底,也始终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生效判决。

女子五次起诉终于判离,男方上诉:“给我97万不然不离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宁顺花在前四次起诉离婚期间,陈定华赌博并多次殴打她和她的家人,还发短信称要对其进行报复,且被多次行政拘留。但婚依旧没离成,这让她十分失望。

陈定华则称,他不想与宁顺花离婚。“给我一千万我也不要离婚。除了宁顺花,我没想过要跟任何人结婚生子,我把这个看得很重,一旦离婚了,我也不知道要去做什么。”

来源| 澎湃新闻、正观新闻

来源: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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