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写文章配图被小沈阳起诉索赔18.3万,申请作证赵本山未出庭,律师称一年间发起几十起诉讼意在巨额索赔?

5月25日,备受关注的作家万小刀写文章被明星小沈阳起诉索赔案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法院开庭审理,万小刀因为公众号文章引用8张小沈阳的照片,被小沈阳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18.3万元。万小刀向法院申请赵本山出庭作证,但师徒俩当日并未到庭。

作家写文章配图被小沈阳起诉索赔18.3万,申请作证赵本山未出庭,律师称一年间发起几十起诉讼意在巨额索赔?

5月25日,沈阳市浑南区法院网上开庭审理

>>>并非商业引流

作家公众号发文配图惹肖像权官司

万先生今年40岁,湖北孝感人,曾在广州打工,曾在《人民日报》海外版、《青年博览》和《读者》上发表文章,因为曾在广州打工,为了写个人公众号,他在广州注册成立了公司。

2020年5月5日,万小刀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小沈阳“爆红与过气”始末》,全文6229字,配有8张小沈阳的图片,阅读量132902,评论274,点赞2428。2022年3月15日,考虑到文章引发诉讼,万先生自行删除了该文章。

“我使用的小沈阳的图片都是他自己在《鲁豫有约》《可凡倾听》电视专访的截图,里面有几张是他春晚小品的剧照,都是公开的图片,没有刻意在图片上贬损、丑化他的形象,这个文章我引用的材料是他在各种节目里自己说的,自己讲他的故事,还有他的老师赵本山说的关于他的一些东西,都是有媒体公开报道,所以在文章内容上我不觉得有问题。”万先生认为,这篇个人公众号文章并未用于商业用途,他的文章并非商业引流,根本不构成肖像权的侵权,但他没想到小沈阳在2021年11月会委托律师将他起诉到法院。

作家写文章配图被小沈阳起诉索赔18.3万,申请作证赵本山未出庭,律师称一年间发起几十起诉讼意在巨额索赔?

万小刀这篇文章的阅读量超过13万,评论274,读者打赏164.66元

>>>远程开庭审理

申请小沈阳的师傅赵本山出庭作证

5月25日上午9点半,案件在沈阳市浑南区法院远程开庭审理,人在湖北的被告万小刀及其律师参加庭审,原告方小沈阳委托律师到庭,万小刀之前申请小沈阳的师傅赵本山出庭作证,但赵本山并未到庭。

万小刀告诉记者,“我想请赵本山老师证明著名小品作品《不差钱》版权是本山传媒的,不是小沈阳的。我引用的是本山传媒的小品作品《不差钱》剧照,小沈阳没有小品《不差钱》版权,所以我并没有侵犯小沈阳的肖像权。”

被告方代理律师周兆成指出,“此案关注极大,我们要求小沈阳出庭做诉前说明。”

但当日庭审中,不仅小沈阳未到庭参加庭审,其老师赵本山也未露面。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注册运营公众号中使用含有原告肖象的图片、剧照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还是构成侵权行为?被告方是否应就其使用原告肖像的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及何种责任?

万小刀当庭表示,自己发文配图是为了印证文章内容的真实性,是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些图片,而且都是小沈阳亲口所述。“公众号发布都是图文模式,所以我才在网络上找了媒体公开报道的图片,互联网上有类似的图片20多万张。”

周兆成指出,庭审中向法庭总共提交了22组证据,用于证明被告公司以及万小刀个人均没有对小沈阳实施任何侵权行为,同时也代表被告向法庭要求证人赵本山老师可以出庭作证,证明被告未对小沈阳实施侵权行为。

>>>原告代理律师

肖像权不因公众人物身份区别对待

小沈阳本人签名的民事起诉状显示,2021年9月,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在其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万小刀”上发布题为《小沈阳“爆红与过气”始末》的涉案文章,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使用8张包含原告肖像的图片进行商业引流、推广服务等营利行为,具有明显的商业使用属性,侵犯原告肖像权,原告对此进行了证据保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8.3万。

原告方代理人当庭指出,涉案文图相关证据证明,万小刀发文是以文章内容获得公众关注,并非行使粉丝对明星监督权的行为。

“基于原告公民身份,其肖相权依法受《民法典》保护,而不因原告公众人物的身份而区别对待。公众观点并不是法律规定,被告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该范围依法确定,有法可依,不能随意扩大。依据《民法典》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肖像权侵权,不以是否有盈利目的为前提,被告案涉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起诉意在索赔

一年间发起几十起诉讼是否属于滥诉?

被告方律师周兆成指出,原告方所谓肖像权的诉讼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是属于滥诉。“我们调取的裁判文书网以及相关诉讼网站显示,原告方律师从2021年到2022年间发起了几十起诉讼。”

在举证质证环节,法官当庭询问原告代理人诉请的18万赔偿金额是否有事实依据?

原告代理人承认,目前并无证据证明被告涉案文图对小沈阳造成18万元经济损失,只是基于原告之前的肖像权使用合同的预算,“这个合同涉及保密无法提供。”

万小刀认为,小沈阳的起诉,目的在于巨额索赔。“我在天眼查查询到小沈阳起诉了40多家自媒体,每个都索赔18.3万元,如果法院支持他的诉求的话,那就有732万元。现在他已没有代言广告,偶尔能接点综艺节目,收入大幅缩水,所以才会想利用肖像权来起诉,获取赔偿,补贴家用。”

>>>肖像权的边界

明星享受鲜花掌声就该接受公众监督

5月25日开庭审理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万小刀告诉记者:“希望法院公正判决,明星享受了鲜花和掌声,就应该接受公众的监督。在明星当红的时候,利用自己的知名度来获取暴利,在不红的时候,又利用肖像权去起诉,索取巨额赔偿。”

万小刀认为,法律对明星肖像权使用有明文规定,“公众人物肖像权的边界在哪里,不要让某些公众人物利用肖像权去滥诉,现在这样的事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

>>>被告律师观点

主观上没利用小沈阳肖像进行营利活动

被告方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由于本案,涉及明星等公众人物肖像权的保护边界,自媒体是否可以合理使用明星肖像图片,以及对于粉丝追星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因此,庭审直播备受舆论关注。

“我认为万小刀没有对小沈阳实施任何侵权行为。”周兆成指出,其所涉案文章引用的22张图片,涉及到小沈阳肖像图片仅有8张,并且大部分属于和赵本山老师一起的演出剧照,像素分别率极底、模糊不清,个别根本无法识别是小沈阳,被告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加工、剪辑,没有任何恶意、丑化;更没有在肖像图片上投放任何商业广告、链接,“所以庭审中我们认为万小刀主观上没有利用小沈阳肖像进行任何营利活动,就是一个铁杆粉丝对心中偶像的无限崇拜与学习,也是对小沈阳艺术之路的深刻反思与监督,不应该被起诉。”

周兆成感到很遗憾,小沈阳对如此忠实粉丝“一纸诉状”将其送上法庭并索赔18.3万元,的确令粉丝心寒。

>>>获追捧与容忍

明星人格权保护较普通人有更高容忍度

“我认为小沈阳作为知名艺人,已经享受到由于粉丝追捧带来的种种益处;也理应担负起对粉丝追星行为给予必要的容忍义务。”

周兆成指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作为公众人物,在肖像权等人格权益保护上,较普通人而言应该具有更高的容忍度。所以对粉丝非恶意使用其肖像的追星行为,不应“一纸诉状”,动辄 “天价赔偿”。

“未来创作时,还能不能再配明星肖像图片?所以该案的判决也将成为自媒体行业的一个风向标,的确令人深思!”

周兆成强调,对于这一诉讼结果,会让公众人物都可以以侵犯肖像权为借口,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将会导致对公众人物肖像权的过度保护,也会导致公众人物与普通大众权利义务的失衡,更会使沦为公众人物牟利的工具,不利于互联网生态的发展,和粉丝对明星行为的监督。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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