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家庭律师”纳入养老服务,值得推广

朱昌俊

近日,江苏太仓市司法局试点开展家庭公益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工作,首批35名公益法律顾问与89个家庭签订《家庭公益法律顾问协议书》,成为市民们的“家庭律师”,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供“个人定制”服务。(江苏广电)

家庭医生、上门养老服务,这些概念或是服务方式,不少人应都有所耳闻或不再陌生。但“家庭律师”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还是个新鲜事物。可仔细想想,在现代社会,有一名能随时为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家庭律师,其重要性或许并不亚于家庭医生。在此意义上,太仓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入户工程”,并不是在创造需求,而是率先满足了当前不少家庭的“痛点”。

必须承认,这种家庭律师服务要完全普及的话,其所需要的律师资源可想而知,这在当前或许仍存在一定缺口。或鉴于此,太仓的家庭律师计划是有所侧重的,比如,将优先让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孤寡老人等重点人群公益法律顾问签约服务覆盖率,在今年达到80%以上。囿于法制观念、经济能力的掣肘,这些“弱势”群体,确实处于公益性家庭律师需求链的前端。以老人群体为例,他们在投资、家庭财产处置、权益纠纷等方面,对律师资源的需要,其实越拉越强。那么,若能够进一步,将家庭律师优先纳入养老服务之中,无疑是一种人性化和针对性的养老服务补位。

此前,针对老人群体对法律服务的“刚需”,不少地方的司法部门也推出了一些服务计划。但从现实来看,效果并不好。在覆盖率和服务性上,都远远无法满足正常需要。而家庭律师,提供“一对一”的上门服务,有效解决了对接的问题,在服务的到达率和用户体验上,或更有保障。

老年人并非是与社会“脱节”的孤立群体,他们也有着种种非“温饱”之外的需求。认识到这一点,其实要求我们的养老服务也应该努力拓展外延,从传统意义上照顾老人的“身体”“起居”,上升到一种全方位的权益呵护上来。这其中,老人对法律服务的需要,已然是无法忽视的一个环节。就此而言,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来为更多老人提供贴身的法律服务,值得推广。

应该看到,为老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既可直接提升老人的权益保护水平,比如当前屡发的老人被骗、权益纠纷现象,有望得以缓解;同时也将对老人群体起到普法作用,让他们树立更多的法律意识,减少与社会的观念隔阂,进而在整体上促进老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可谓一举多赢,其所溢出的社会效益不容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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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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