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高新区法院:巧解租赁纠纷 培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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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新区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期盼。

张某、赵某、韩某三人系河北某餐饮管理公司股东,该餐饮公司与保定某商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商场地下摊位经营餐饮,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2019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2021年6月5日,该餐饮公司向商场提出终止合同并申请撤店,截至撤店之日,该餐饮公司共拖欠该商场租金、物业费、水电费23万余元,在未清偿债务情况下,三被告将该餐饮公司注销,商场多次找三被告催缴所欠租金未果后,诉至保定高新区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本案后,首先向原告代理律师了解案情,第一时间约见了张某,通过张某所描述的事实经过,了解到张某存在难言之隐,当时由于多种原因经营艰难,无力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加之合伙人赵某和韩某突然失踪,对张某无疑是雪上加霜,所以无奈一直拖欠债务。张某称,每天被催债务,内心都无比痛苦煎熬。张某的父母每日在家看到自己的孩子为债务满面愁容,于是向法院求助,希望法官可以从中协调,延长还款期限。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宗旨,承办法官多次与该商场代理律师沟通,最终商场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并减免部分费用。张某利用该期限成功联系到了赵某与韩某,在法官的主持协调下,两人同意与张某共担债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后,双方握手言和。

高新区法院持续纵深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迅速找到案件争议焦点和解决问题的关键,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做出妥善的处理。今后,高新区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高新区法院

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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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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