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天津一中院持续掀起“学典用典“热潮。1月15日,民三庭庭长李国忠围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授课。

庭长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李国忠结合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工作实际,逐条分析解读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准确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开展审判活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近年来,一中院党组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提倡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走上讲台。在不断探索创新培训模式的基础上,一中院将民法典系列培训作为重点,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专业优势,对理论学习、司法实践等领域的重难点问题展开研究攻关,力争拿出一批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传承司法精神、分享司法经验、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后续,一中院将定期开展民法典系列培训,不断推进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来源:组宣处

文:冯丹丹

责编:仇维

庭长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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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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