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关于法官和法官助理,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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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小时候以为你很神气,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背后的辛酸和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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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如何成为一名法官?

二、报考法院公务员要考专业知识吗?

三、报考法官助理职位对学历、专业、户籍和性别有限制吗?

四、非名校毕业生报考法院公务员会受到歧视吗?

五、报考法院的级别越高越好吗?

六、法院的哪个庭室更有利于个人发展?

七、法官助理如何快速成长?

八、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需要多久?

九、中高级法院的法官助理需要到下级法院入额吗?

十、员额法官的遴选程序是怎样的?

十一、下级法院法官想遴选到上级法院需要哪些程序?

十二、法官的待遇如何?法官助理和法官的收入差距很大吗?

十三、亲朋好友托我向同事打探案情,应当如何处理?

十四、晋升法院中层干部的竞争很激烈吗?

十五、法院院长是如何产生的?

十六、法官辞职做律师,会受到哪些限制?

一、如何成为一名法官?

答:进入法院担任法官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是通过司法考试或者法考,然后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法官助理职位,进入法院工作,五年以后再参加法官入额考试,成为员额法官,这是成为员额法官最常规的途径。对于没有通过法考的小伙伴来说,可以先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法院司法行政或法警岗位,进入法院工作后再通过法考,然后申请转岗成为法官助理,再通过法官入额考试成为员额法官。

二是对于部队转业的朋友来说,可以通过军转干考试进入法院工作(一般分配到法警队、宣教处或执行局的多一些),然后通过法考,再申请转岗成为法官助理,最后通过法官入额考试成为员额法官。如果在转业前已经通过法考就更好了,进入法院工作后可直接申请成为法官助理。

三是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明确规定实际执业五年以上、从业声誉良好的律师或者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从事教学或者科研五年以上的法学专家,可以参加法官公开选拔。但是,从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和北京等先进地区选拔法官的实践来看,尽管法院给予了优厚的任职待遇(基层法院二级法官起点、中级法院一级法官起点、高级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起点),法官职位对于优秀的律师、学者仍然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反而是法官辞职做律师的越来越多。

二、报考法院公务员要考法律专业知识吗?答:目前报考法院公务员,无论是法官助理还是司法行政职位,都不需要考法律专业知识,笔试阶段只考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阶段也不会考法律专业知识,跟其他机关公务员考的是同样的内容。当然,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试题里可能会包含和法律相关的知识点。

三、报考法官助理职位对学历、专业、户籍和性别有限制吗?答:一般报考高级以上和部分中级法院法官助理会要求考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中级和基层法院有本科学历即可报考,具体要求要以当年的公务员招录简章为准。

在专业方面,一般仅要求考生具备法律类专业+法考(司考)A证,部分地区连专业都不限制,只要取得法考(司考)A证即可。高级以上法院和东部发达地区中级法院可能会要求考生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法学专业,所以跨专业的法学(法律)硕士毕业生可能会被限制报考某些职位。对于本科是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来说,可以考虑在毕业后再读两年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获得法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报考法官助理职位。

在户籍方面,除北京等地区外,绝大多数省市和职位对于考生户籍是没有限制的,部分地区为了吸引高学历人才,对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没有户籍限制。

报考法官助理一般对性别没有限制。但是由于女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普遍高于男考生,所以目前法院女干警的比例逐年上升。而部分职位(例如刑事审判和执行等)可能更适合男性,所以在发布招考简章时会备注“经常出差,适合男性”,女考生可以不用理会这个“备注”,正常报考即可。

四、非名校毕业生报考法院公务员会受到歧视吗?答:公务员考试是除高考之外最公平的考试,无论是清华北大还是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在笔试和面试时都会一视同仁。在面试时,考生的身份对于考官是严格保密的,考官现在已经全部实行异地交流了,考试作弊的可能性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

五、报考法院的级别越高越好吗?答:在实力允许的情况下,报考法院的级别越高越好。例如,同样是庭长,基层法院是科员或副科级,中级法院是正科或副处级,高级法院是正处级,上级法院的庭长与下级法院的常务副院长是同一级别的。上级法院法官选派到下级法院担任领导职务或挂职锻炼的机会很多,本来是同一批考进法院的小伙伴,仅仅因为报考法院的等级不同,几年后可能会突然变成自己的院领导。

另外,即使同为中级法院的相同职位,也会因为所在城市级别不同而出现差异。例如,厦门是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厦门中院的院长是正厅级的(跟福建高院常务副院长是同一级别的,比福建高院其他副院长的级别都要高),庭长是副处级的;而福州虽然是省会城市,却只是一个地级市,福州中院的院长是副厅级的,庭长是正科级的,两个城市所辖基层法院的级别也是有差异的。

六、法院的哪个庭室更有利于个人发展?答:如果想感受法官的尊严,刑事审判庭是最好的选择。生杀予夺大权在握,法官拥有绝对的权威,基本不用担心被告人指着你的鼻子骂娘。案件量相对民事审判庭要少很多,如果办了大案要案很容易立功受奖。

缺点:刑事案件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案卷都很厚,且案件容错率较低,只要办错一件案件可能就要背负处分。

如果想感受人间烟火,欢迎来民事审判庭历经沧桑。家长里短世间百态,苦口婆心定分止争。在这里,你可以磨炼成心理学家、谈判专家、教育学家和经济学家。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有朝一日离开法院,你也可以迅速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缺点:案件量太大,人均结案200件起步,每天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开庭的路上。案子多了,信访量也大,民事法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用于息诉化访,被信访群众投诉、辱骂、贴大字报的情况屡见不鲜。

如果想在同龄人中抢先晋级,请考虑研究室审管办这两个部门。这两个部门属于审判综合部门,既具有业务性又具有综合性,所以这两个部门的领导一般都是员额法官。之所以说这两个部门的小伙伴晋级快,是因为法院特别缺少能写材料又具有审判职务的人,如果你擅长写综合材料,请一定想办法进入这两个部门,因为这两个部门都属于院长的智囊部门,你有很多机会直接给院长写材料,院长能够直观的感受到你的能力和才华,所以你可能年纪轻轻就成为研究室或审管办的副主任、主任,而在业务部门想成为副庭长、庭长,你知道有多难吗?

缺点:这两个部门不是专业的审判部门,案件量较少,对于审判经验的积累明显不利。

七、法官助理如何快速成长?答:从助理到员额法官,除了做好法官助理的本职工作之外,我的师傅只教会我一件事:利用一切空余时间阅卷,然后像法官那样分析案情甚至写出裁判思路,然后对比原卷判决,不停的找差距,有不懂的问题就查资料、问法官。每周分析2-3个案子即可,日积月累,两年以后,你会比同批入院的同事甩开几条街。天道酬勤,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两年后,无论是作为一名准法官,还是决定离开法院,你都不会后悔的。

另外,法官助理一定要多参加调研活动,如果能够在省级以上法学期刊、学术会议或平台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典型案例等(可以邀请你的分管院长当第一作者),不仅在入额时会享受加分,而且很容易受到领导的青睐。毫不夸张的说,发表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的价值胜过办理一百件案件。

八、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需要多久?答:考入法院的公务员任职第一年属于试用期,还不属于正式的法官助理。从第二年起,法官助理开始定岗定级,这时候属于正式的法官助理了。但是,法官助理想参加员额法官遴选,必须从事法律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中获得法学(法律)硕士或者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这还仅仅是取得参加遴选资格的时间,如果遴选名额较少,而有资格参加遴选的法官助理人数较多,那么入职十年后才能入额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的。

但是,法官助理的等级和法官等级通常是挂钩的,四级法官助理入额后就是四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入额后就是四级高级法官,所以其实不必太在意入额的时间。随着大批员额法官退休和辞职,员额法官青黄不接的情况大量存在,现有的法官助理数量其实仍存在较大的缺口,入额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九、中、高级法院的法官助理需要到下级法院入额吗?答:在员额制改革(2016年底前后)前已经在中、高级法院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的法官助理,是可以在本院直接入额的。在员额制改革之后新入职的法官助理,按照现行政策,必须要到下级法院入额。但是,由于下级法院自己的法官助理尚有很多在等待入额,很难提供额外名额,且上级法院法官助理一般不愿意去下级法院入额,所以这项政策广受诟病,在实施过程中亦举步维艰,尚未形成良性循环。

十、员额法官的遴选程序是怎样的?答:员额法官遴选一般每年开展一次(采用员额递补机制的法院可能两年以上开展一次)。遴选前会发布实施方案,对资格条件、遴选方式、遴选名额、工作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资格条件:法官助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1.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或未评定等次的。2.近三年有一个考核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3.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纪处分期内的。5.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7.遴选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8.其它不适合入额的情形。

遴选方式:院长(代院长)一般直接提交遴选委员会审议,其他人员通过考核、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考核和考试满分为100,其中考核分值权重占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分值权重占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考核有一项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入额人选。上级法院的法官助理经党组研究同意,参加本辖区下级法院的法官遴选。上级法院的法官助理被遴选为下级法院法官的,一律到其参加遴选的法院任职。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及综合行政部门负责人入额的,应当在入额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免去原有党政职务,调整到一线办案岗位,未按时调整的,应当退出员额。

考试内容:闭卷笔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一类考试标准统一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试题由公共试题和专业试题组成。专业试题分为刑事、民商、行政三类,应试者根据所熟悉的专业知识选择相应的一类试题作答。

考核内容:以办案业绩为主,综合考察三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办案业绩考核重点考察近三年以来办案和审判辅助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考核应当以客观量化评价为主,民主测评、领导班子成员评价等主观评价主要针对政治、廉政、意识形态、党建、作风等方面,分值合计不得超过考核分值的30%。

建议人选:考核和考试工作完成后,分别将参加遴选人员的考核成绩和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算出总成绩。党组根据总成绩,结合工作实际,在此次使用的法官员额范围内,提出遴选建议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建议人选确定后,填写《法官建议人选名册》和《法官建议人选情况表》,加盖印章后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核。

审议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将遴选工作相关情况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党组研究后,按照遴选工作相关规定,统一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审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被确定为员额法官人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党组批准为员额法官,其中助理审判员和初任法官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请人大任命法律职务。

十一、下级法院法官想遴选到上级法院需要哪些程序?答:上级法院为了优化法官队伍结构,拓宽法官选任渠道,促进审判人才有序交流,通常会从本院所缺员额职数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给下级法院法官逐级遴选使用。随着中、高级中享有在本院入额资格的法官助理逐步消化殆尽,中、高级员额法官的来源将以从下级法院逐级遴选为主,所以未来下级法院法官将会有更多的机会遴选到上级法院。

资格条件:下级法院参加上级法院遴选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在下级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含入额前担任法官的时间)。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在5年内荣记二等功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在下级法院的任职年限可放宽至4年;4.具有3年以上所遴选部类审判工作经历;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6.法官等级应符合参加逐级遴选的条件;7.办案业绩较好,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8.具有正常履行审判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否决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5.按照有关规定,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8.其他不适合参加逐级遴选的情形。

遴选程序:遴选大概要经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与考核、考察、确定拟遴选人选、公示、决定、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考试与考核: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主要测试参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以及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等业务能力。对笔试成绩合格者进行业绩考核,考核以客观量化评价为主,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报名人员近3年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时将因审判业绩突出,获得中央、省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综合调研能力突出,调研成果得到发表或获奖的;具有人民法庭任职经历的纳入考核内容。

笔试和业绩考核成绩按30%、40%比例加权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对应试者的拟任职位匹配性、专业知识、法律素养、案件分析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

考察:按照笔试、业绩考核、面试30%、40%、30%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遴选法院根据总成绩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人数比例一般为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考察人数为准。由遴选法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遴选进入上级法院。

确定拟遴选人选:遴选法院根据考试考核及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确定拟遴选人选前,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党委组织部门同意。

公示与决定:在遴选法院和拟遴选人选所在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遴选法院提出拟遴选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逐级遴选资格,而后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党组审议。

办理相关手续:遴选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党组意见,及时报组织部门办理转任手续,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办理员额确认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法律职务任命、法官等级确定等工作。

十二、法官的待遇如何?法官助理和法官的收入差距很大吗?答:根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员额法官的基本工资比同级别公务员工资高50%左右;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比同级别公务员高20%左右;司法警察的工资比同级别公务员工资高38%左右,所以法官的待遇跟本地其他公务员相比还是比较高的。当然,法官的待遇与其工作量和责任风险相比,性价比其实并不算很高。同级别法官助理的收入与员额法官差距并不是很大,特别是在高级之前的职级阶段。进入高级职级之后,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收入的差距才逐步拉开,每个月收入差距从一千多元至数千元不等。但是,法官助理的工作压力和责任风险比员额法官要小很多。

十三、亲朋好友托我向同事打探案情,应当如何处理?答: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上述文件简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法院工作人员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干预他人办案等行为,均属于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如果亲朋好友托你向同事打探案情,能当场拒绝的当然要拒绝。但是,直接拒绝往往会伤害你和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所以尽量要委婉的拒绝。例如,你可以说:“我跟XX法官不太熟,我帮你问问吧”,你当然不能真的过问案件,而是可以用“善意的谎言”告诉他:“我跟XX法官沟通过了,他说这个案子他们还需要再合议一下,目前不能马上给你答复。”

十四、晋升法院中层干部的竞争很激烈吗?答:应该说,法院系统晋升渠道和速度与党委、人大、政协和政府系统相比还是有些差距的。例如在政府系统,30多岁成为乡镇主要领导(正科级)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在法院系统,30多岁成为副庭长(副科级)都是很难的,40岁左右成为庭长(正科级)已经算很年轻的了。加上法院正在进行的内设机构改革,逐步缩减了很多内设机构,导致本就不多的领导职数进一步减少,增加了晋升中层干部的难度。

能否顺利晋升中层,除了具备任职条件和相应职数外,主要取决于几个方面:一是业务能力(审判、解纷、创新)。法院是一个业务性很强的机关,近年来录用的干警大多都是正规法学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或研究生,能够从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没有扎实的业务功底是无法在法院立足的。二是政治能力(大局,忠诚,敏锐)。法院是一个政治性很强的机关,要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坚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决不能把自己定位成机械办案的“司法民工”,既要低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三是处事能力(沟通,协调,团结)。法院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机关,既要处理好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又要处理好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能否做到让领导放心、同事信任、群众满意,对于干警的智商、情商和综合素质都是极大的考验。

十五、法院院长是如何产生的?答:除个别法院院长是由本院常务副院长(现在叫“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晋升的以外,绝大多数院长都是由上级法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庭长、主任)下派担任的(近年来,法检两院院长互相交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由于法院的党组书记和院长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所以院长候选人应当是党员。以地级市的基层法院院长为例,其级别一般是副处级,基本是由任职三年以上的中级法院庭长或主任(正科级,一般要在两个以上部门担任过负责人)选派担任的。所以,在实力允许的情况下,报考法院的级别越高越好,因为在基层法院受平台局限,即使工作再努力,也很难成为本院的院长。而在上级法院,会有更多的机会下派到下级法院担任院长或者副院长。

十六、法官辞职做律师,会受到哪些限制?答: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但分手却往往会留下诸多遗憾。一是曾经担任法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二是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三是根据“两高一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规定,法院退休人员在不违反相关从业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行政人员的,应当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出人民法院,不再保留机关的各种待遇。

尾声选择大于努力。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有志于投身法院事业的小伙伴们一点启示。检察院的小伙伴可参照阅读。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在评论区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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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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