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日作出(2019)湘1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省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于2019年8月1日作出(2019)湘 1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省湘汇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于2019年8月1日作出(2019)湘 1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永州市渝洲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2日指定湖南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三家公司管理人。现通知湖南省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湖南省湘汇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永州市渝洲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因债权人数众多,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集中申报,增加等候时间)。
申报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北路舜德摩尔财富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桂容、刘文敏;联系电话:0746-8420111、刘桂容:18153356329。
申报所需资料:身份证明、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特此公告。
湖南省渝洲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永州市渝洲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南省湘汇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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