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实行近半年 泉州1289家电商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

违规行为渐收手 更多商机在招手

《电子商务法》实行近半年 泉州1289家电商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

微信朋友圈内,各种代购信息层出不穷。 (截图)

台海网6月27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近几年,随着代购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海外消费品走进寻常百姓家,市民足不出户即可买到海外消费品。然而,因缺乏监管,代购引发的问题不断:出现质量问题维权难,钻法律空子涉嫌逃税……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对于海外电商代购有什么影响?代购行业将何去何从?《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泉州的情况又如何?记者进行调查。

高峰期一个月赚万元 现在已放弃做代购

今年28岁的李鸿(化名)是一名留学生,她2013年大学毕业后到澳大利亚留学,开始从事个人代购。“一开始,我也只是帮国内的亲戚朋友顺手买一些东西,后来朋友介绍朋友,发现代购的需求越来越大。考虑到留学开销大,就寻思着通过代购挣些零花钱。”李鸿说,国外的一些化妆品和奢侈品等,如果不加上关税的话,确实比国内便宜很多。

由于代购的需求量大,李鸿便利用课余时间做起了兼职代购。最初,她每周花在联系客户、购物、邮寄物品上的时间大概有20多个小时,每月能有1000多元人民币的收入。一年以后,李鸿的“代购圈”越来越大,客人数量达到七八百人,代购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除了保健品、化妆品,还有手表、包包等奢侈品。“生意”越做越大,收入也直线上升,有时候一个月能赚上万元。

后来李鸿回国了,但她加了不少留学生的联系方式,通过给留学生一些费用,帮忙捎货回国,到国内再发快递。“现在不好做了,海关查得严,上次让捎带的货就被查扣了,损失不小。”李鸿说,《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打击了他们这种低成本和灵活性高的“散户”代购。因为运费高,风险也高,她决定放弃代购。李鸿说,个人代购进货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人肉带货”,代购者亲自出去购买货物带回国销售;还有一种则是通过邮寄方式,经由报关公司缴完税后进入国内。而随着海关对代购的严格查处,“人肉带货”基本都会被查,一缴税这一趟基本就白干了。

《电子商务法》实行近半年 泉州1289家电商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

(黄晖 绘)

缴税后无利润 代购生意不好做

与李鸿有同样感触的还有吴敏(化名),她从事海外代购已有近10年时间,《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对代购行业冲击较大,她仍处在观望状态。

从事代购行业时间久,吴敏通常有备货,一般都把比较热门的商品买来备着。今年以来,她已经不备货了,只有客户需要才会帮忙购买。“以前手机一有消息,马上回复,生怕耽误生意,现在很久才看手机一次,因为看了也没用。”吴敏说,要成为一名合法代购,不仅意味着要统一登记管理并缴纳营业税额,更意味着他们的利润主要来源——国内外同样商品因进口税率不同造成的价差,从此消失殆尽。这种没利润的事情,基本没人愿意做。

吴敏说,以代购中常见的某品牌精华液为例,国内专柜售价为760元/50ml,国外销售价格价格是610元/50ml。如果走正常清关模式,完税后的价格是804元(包括5%的进口关税、15%的消费税和17%的增值税,假设在每年2.6万元限额内按70%缴纳消费税与增值税)。如果采取人肉代购和邮寄的方式,一旦被海关抽查到,需要缴纳50%的行邮税,代购成本为918元,远远超过了国内售价。也就是说,如果正常缴纳税率,那么代购几乎没有利润可言。如果是碰到携带奢侈品被查的话,大半年的代购都白做了。“我一个同学,为家里亲戚朋友带了几件奢侈品,结果在过海关时,被查扣下来,交了1万多元的税收,才能过关。”吴敏说,这样的税收加下去,跟在国内购买没什么差了。

吴敏说,她目前已经暂停接单,是否转为合法代购,还需再观望一下。

化身“灵魂画手” 多手段逃避监管

记者了解到,代购“产业”的起步阶段在2005年。最开始主要是留学生,之后境外导游和空姐加入进来,不过他们均是兼职,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推动奶粉代购业的井喷式爆发,让一些商人看到商机,由此开始了职业代购时代。据统计,2016年中国人买走了全球近一半的奢侈品,达到1204亿美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消费者境外奢侈品消费将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与之剧增的是更多人对于购买海外高质量、便宜好用产品的需求。奢侈品、婴儿床、化妆品、奶粉、鱼肝油、蓝莓干……源源不断的订单从国内传递到大洋彼岸代购人忙碌跳动的微信上,一时间,代购生意风生水起。

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对于很多代购者来说,无异于是重磅炸弹。吴敏说,不仅要补关税,新政落地后,是否要承担更多法律后果,很多人心里都没底。然而,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面对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不少微商和代购仍不以为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并不少。有的朋友圈里的代购突然都变成了“灵魂画手”,用手绘图替代了产品图;一系列的分享更是让人哭笑不得,采用漫画加暗语,比如:现货、jia格、支持zfb(支付宝)或wxzf(微信支付);交易相关的词汇都成了“敏感词”,客服都得全程英文沟通或者拼音,就会出现诸如:very好、this好等描述。

得益于新政实行 消费者权益有保障

连日来的走访,记者发现,不少消费者或多或少在购买代购商品时遇到过被坑的经历,如消费者被高仿假货蒙骗、商家迟迟不按约定时间发货、买方买到问题产品却投诉无门……不少热点投诉问题集中在退款、商品质量、发货、网络欺诈、网络售假等领域。

市民小陈和小何是朋友,小何平常有做代购兼职。小何告诉小陈,他可以在国外购买到“耐克”牌的限量版鞋,每双单价4800元。随后,小陈与小何达成购买意向,买了四双这款限量版鞋,总价1.9万元。2018年7月20日,小陈在收到小何代购的四双鞋后,发现鞋子质量粗糙,包裹内没有任何票据、凭证、合格证。经上网查询,小陈认为小何卖给她的鞋子不是“耐克”正品。为此,小陈将小何告上法庭,昔日的朋友也成了法庭上的原被告。

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新政未实施之前,从事代购的主体未登记成个体户,消费者碰到商品以及服务问题,不属于市场行为,无法进行调整。而新政实施后,消费者的权益就有很大保障。

“以前解决电商纠纷,主要根据《民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在上述法律的基础上,结合电子商务的特点,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由于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因此,《电子商务法》可以作为专门依据来解决上述问题。”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陈一鸣律师说,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提高准入门槛,代购需要合法化。

记者查阅《电子商务法》相关条款发现,按照新《电子商务法》规定,代购需要营业执照,而且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陈一鸣认为,对于整个代购行业而言,新政施行至少有三方面好处,第一,代购市场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代购登记通过将从业主体纳入监管范围,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依据,销售假货等侵权行为成本更高;第二,对代购从业者本身而言,合法纳税的从业者将受到法律保护;第三,随着行业洗牌,新的行业增长点将被孕育。整体供应链成本和物流效率将成为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源厂直供、规模采购、大宗物流和保税备货带来的采购成本和物流成本优势将被充分体现出来。可以预见,整合代购、为代购提供一站式供应链服务的新型平台或供应链公司前途无限。《电子商务法》促进代购行业从“野蛮”生长期进入洗牌期,为行业规范化与健康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淘汰不合格代购 提高了准入门槛

“以前做代购,随便在朋友圈上打个广告,并不需要登记主体。《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多数代购都需要依法登记,以法人、商家的身份开展代购服务,而其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代购行为等都将受到相关法律约束,经营成本不断增加,利润空间被挤压,很大一部分代购者会因此难以为继甚至部分不合规代购也会相继倒下。”业内人士陈先生坦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代购最大的影响体现在身份的转变上。海外代购者将拥有两种选择:一是继续维持原来的业务不变,依法登记纳税;二是放弃供应链环节,转型跨境电商。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对于电商平台的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于普通的淘宝、京东卖家来说,只牵涉到注册登记,而那些僵尸网店可能就会退出市场。长远来看,《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无疑是提高了电商行业的门槛,也促使行业内的企业或经营者更加规范。

“其实微商、代购并不是被消灭,只是换了一种活法而已。”陈先生坦言,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电子商务法》中也明确,“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同时第四条中指出,“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并不意味着代购、微商的没落,而是会推动市场良性发展,它要求从业者首先要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对于从业者而言,避免踩红线受重罚;对于消费者来说,网购更放心,这也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若登记为网络经营 不得从事线下活动

那么,《电子商务法》实行后,泉州的情况如何?据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法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作为电商领域的首部电商法,它的实施对于规范电商运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都有重要的作用。电商法实施以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得到了广大中小电商的欢迎,截至6月10日,泉州已经设立登记了1289家以网络经营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的电商个体工商户。

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

为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监管总局也下发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这一规定解决了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没有线下经营场所的问题。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将在执照“经营场所”栏目中加载个体工商户申报的所有网络经营场所网址(格式统一为“××平台:店铺网址”)。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对于既从事线上经营活动,又从事线下经营活动的,以其实体经营场所作为其登记的“经营场所”。

辖区市场监管所 可办理电商经营登记

电商经营要进行登记时,又要通过哪些程序呢?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以网络经营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到其住所所在地的辖区市场监管(工商)所办理设立登记。经营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地)的辖区市场监管(工商)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为港澳台居民的,应向《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上记载的“住址”所在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进驻中心窗口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上述以网络经营地址办理登记,申请人除按照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还应提交其居住证等证明文件。

对于个体工商户申请将已登记的实体经营场所变更为网络经营场所,或将已登记的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实体经营场所的,如其现有登记机关和按照变更后经营场所依据的登记管辖原则确定的登记机关为同一登记机关的,可以办理相关变更登记;若不同的,则应按照变更后经营场所依据的登记管辖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另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其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应当办理登记的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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