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意外去世,欠款就“黄了”?烟台中院二审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7月1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曲晓梦)借款尚未偿还,借款人意外离世,借出去的钱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近日,烟台中院在二审阶段成功调解出一起这样的民间借贷纠纷。

2021年4月,周某向原告赵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载明因母亲刘某住院借款,承诺于2021年6月前偿还借款。后周某还款2万元,剩余13万元未给付。2022年6月,周某因意外去世。原告赵某多次向周某的母亲刘某、父亲周某某、丈夫孙某索要周某生前所欠借款无果,遂将刘某、周某某、孙某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以债务人周某继承人的身份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家国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被告刘某、周某某、孙某均表示放弃继承,刘某、周某某称对借款不知情,借款没有用于刘某住院使用,拒绝还款。孙某认为该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其偿还。

鉴于案情特殊,一方面,周某与原告赵某的借贷关系成立、合法,依法应予保护;另一方面,刘某、周某某尚未走出女儿去世的悲痛阴影,还需抚养2岁、7岁的两个幼孙,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社会帮助和关爱。综合考虑本案的案情及刘某、周某某、孙某的财务状况,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经过与当事人的耐心沟通,摆事实、讲情理、释法理,周某的母亲刘某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愿意承担周某生前的债务,但因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希望原告赵某能够考虑家中困难。原告赵某得知周某的家庭情况后,主动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借款金额。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周某的母亲刘某于5日内偿还原告赵某借款3万元,原告赵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刘某感谢赵某的理解与宽容,已将借款偿还完毕。

小案事不小,枝叶总关情。烟台中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让“小案不小办”与社情民意同频共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赵峻生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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