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上,“被告”流泪了……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13日讯(通讯员郎璇 记者刘嘉)“整个事件过程中,你用语言侮辱,并拳脚相加对小吴进行伤害,是事实吗?”5月12日,武汉市第一初级中学金雅校区的模拟法庭“开庭”了。围绕一起校园霸凌案件,七(9)班的全体同学扮演法官、书记员、律师等角色,在模拟法庭中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庭审流程,也增加了对校园霸凌的了解。

模拟法庭上,“被告”流泪了……

模拟法庭现场。通讯员郎璇 摄

“法庭”上,学生穿上象征着公平正义的法袍、律师服等,严肃地端坐在各自的职能椅上,“书记员”认真交代庭审要求,“审判长”庄严地宣读审判结果,“被告”低垂着头满脸懊悔。“庭审”结束后,扮演“被告人小王”的学生王靖宇站在走廊里捂着嘴巴痛哭。“我入戏了,一想到我做了错事,要与这个美好的世界隔绝几年,心里就无比悔恨。”王靖宇感受到,法律面前不容罪恶,每一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

模拟法庭上,“被告”流泪了……

模拟法庭现场。通讯员郎璇 摄

“以前,我以为辩护人在庭审上和辩论一样,要语速很快地去争论,但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我才知道庭辩与辩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模拟法庭结束后,“辩护人”李小溪说,原来辩护人在进行法庭陈述时,语速是较为缓慢的,因为需要顾及书记员的接受度。同时,庭辩没有时间限制,法官会多次询问“还有吗”,让辩护人不断补充。“我也深深感受到,庭辩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协助法官弄清事实真相,辩护人行使的是帮助当事人表达清楚事情全貌,让法官更好地俯视全局的职能。”

“今天所有参与模拟法庭的学生都受到了震撼,他们也有很强的共情能力、学习能力,他们也在实践中受到了最直观的法律教育。”七(9)班班主任周楠说。周楠介绍,武汉一初重视法治教育,每一学年都会开展相关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模拟法庭能通过模拟案件的处理,让同学们了解和熟悉法律知识,锻炼他们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更多课本之外的收获。”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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