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工作的老外比中国员工有更多特权吗?

可能我们身边多少都会有一些外籍朋友,他们一般要么是在中国工作,要么似乎是在中国留学。那么,对于外籍员工来讲,他们也适用于中国的《劳动法》么?

在华工作的老外比中国员工有更多特权吗?

很多外企都会雇佣外籍员工,中国的《劳动法》对于外籍员工的相关权利,也有一些相对特殊的规定。

我们先来举个例子:

川普是法国人,2015年3月3日,在北京X公司办理了入职手续,成为X公司的员工,但是,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5年12月3日,川普向X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X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那么,川普作为外籍员工,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吗?

在华工作的老外比中国员工有更多特权吗?

2008年以后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劳动者是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0修正)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在华工作的老外比中国员工有更多特权吗?

“没有取得定居权”,就意味着有些外国人是可以取得定居权的,有些外国人跟中国人结婚、或者在中国居住时间较长,是有可能获得定居权的,政府会给这些外国人发放中国的绿卡。

老外得到了中国绿卡,就可以在中国就业,就像中国人在美国取得绿卡一样,这时就不被视为外国人了。除了没有政治权利,别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上面条文指的是,没有定居权的老外在中国就业。而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这个条文告诉大家,只能用人单位给老外办就业许可,老外自己是不可以办的,拿到证书后才可以工作,否则企业就是非法用工。

在华工作的老外比中国员工有更多特权吗?

而且,用人单位也得跟老外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特殊的是,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不过是可以续订的。而中国国籍劳动者是不存在这个问题的,甚至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华工作的老外比中国员工有更多特权吗?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0修正)关于用人单位和外籍员工的劳动争议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

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是按照我国的《劳动法》来处理的。

所以,前文案例中的外籍员工川普的权利,也是要用《劳动合同法》来做处理,他和国内员工的权利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除了前文那些特殊规定,其他规定都是相同的。故此,是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所以,用人单位没有和川普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部分参考来源:陆剑平律师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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