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律师的所为,不把律师职业整成众人嫌弃和不值得信任不罢休

#头条家时光#

下面,是一张在微信群和自媒体上流传甚广的聊天图片,据说,是某地律协会长在一起集团诈骗案中的微信发言。

某些律师的所为,不把律师职业整成众人嫌弃和不值得信任不罢休

言简意赅的几句话,中心意思很明确,那就是“我们辩护人一定要配合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工作”,其后的什么“抓重点”、“说观点”、“摆证据”…,不过是为了服务这个中心意思的方式和手段罢了。

很想知道,如果这个案件的被告人,当知道自己花钱请的律师,或是指定援助的律师,所谓的“辩护”不过是为了“配合司法机关”“高效”的治自己的罪时,会作何感想?烟语君认为,肯定会心存嫌弃和厌恶,对于即便是自己花钱聘请的律师,也会怀疑其“忠心”案件和自己的程度。

法律圈,一直有句“律师,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口头语。很多律师表示,这句话说的主语不对,应该是说司法官员才对,律师只会服务于一方当事人,怎么能脚踩两只船,服务于利益对立的原被告呢?

看罢以上的聊天内容,而且是律协领导指导出来的办案方式,一面是作为法律规定应该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搜集提出无罪罪轻主张的辩护律师,一面是要让自己和手下别的律师配合司法机关,做好高效打击被告人犯罪活动的“第二公诉人”,还会有人怀疑律师可以成为,“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主儿吗?

就算以上聊天图片是假的,但律师在辩护代理案件中,充当第二公诉人的角色,已经不是有一例两例的实锤证据了。一篇律师的二审辩护词中,赫然出现了“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的检察官指控口吻的表述,闹成了群情激愤。其后律协的官方通报里,也冠冕堂皇的谴责这样的代理风格是,简直动摇了律师执业的存在根基。

可是,律协的谴责通报,并没有止住律师充当“第二公诉人”的现象,反而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之前文章引用过的,仅在这个月,就爆出了两名律师发朋友圈称,自己代理辩护的刑事案件,遭遇到了律师同行充当“第二公诉人”的情况,禁不住对被告人讲,遇上这样的律师,“你们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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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律师是案件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特别是刑事案件,面对强大的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有罪指控,能够为被告人提供无罪罪轻、遭受了非法刑讯逼供乃至冤假错案异议的,只有辩护律师。

可是,当辩护律师转身要“配合司法机关”从快治被告人罪时,还有谁可以替被告说话呢?在平反了这么多冤假错案、在酿成社会热点案件办案机关一次次改变办案结果之后,还会有人认为,公安机关只要立案、检察院只要公诉,就一定代表被告人一定有罪、一定罪无可恕,律师辩护只是走过场、可有可无吗?

如果说社会民众基于法律认知欠缺、对律师职业存在误解,尚可理解的话,难道这些充当“第二公诉人”的律师、律协领导,也不明白《律师法》规定的辩护律师的法定职责吗?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有很多律师,并不是在严格依法履职,直至将自己法定的辩护职责和当事人的法定权益,作为换得自己“配合司法机关”的利益筹码,进行了私下交易。

根据司法部的最新数据统计,截止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65.16万多人,律师事务所3.86万多家。有律师评价到,按照法治社会建设规划的律师万人比,65万名的律师,还远远没有达到律师配置要求,可为何现在的律师行业,内卷成了这样呢?

不明白律师行业卷成什么样的,可以参见一下本号《律师内卷新境界:法律顾问仨月免费,不满意退款;律师实习要缴费三千…》、《近期律师圈的三个事例,说明三个层级的从业者都在内卷》、《一年法律服务费1元、0元,一份律师函6.2元、7元,有地司法局、律协共同约谈部分律师事务所》等文章。律师行业何以内卷至此呢?恐怕很少有人想到,律师都去充当“第二公诉人”了,还愁不内卷吗?

道理很简单,案件当事人为什么要走法律途径,为什么要花钱聘请律师打官司当辩护人,是基于对律师会维护自己利益的信任,对司法公正衡平曲直挽回损失的期待。如果律师拿了自己的钱却不替自己办事,甚至跑到了对方去指控自己无理、有罪,自己岂不是成了傻子?以后,还会有人花钱聘请律师去“指控”自己犯罪?

可能有人会说,充当“第二公诉人”的律师,大多都是法律援助律师或是指定辩护人的律师,不能代表全部的律师。问题是,法律援助的律师也好,指定辩护的律师也好,是不是律师?代不代表着律师的职业现状?再具体点,以上图片中三个案件,莫不是只有发朋友圈的两个律师是被告人委托的,其他的都是援助律师、指定律师?

也许有律师会说,职业环境就是如此,敢辩真辩、据理力争的律师,多半不受现实的待见,不为当事人所理解,甚至遭到有些司法人员的抵制。不知道持这样观点的,有没有想过律师职业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是什么,有没有想过律师职业何以赢得社会信任和职业尊敬?靠“配合司法机关”、靠“不要再问了”、“不要太较真”?

烟语君有个亲戚,前不久聊天说起来称,经济不景气,这几年手里攒下了六七百万的欠条在手,可从没想过找律师起诉索要。用他的话是,找律师也没有用,白花了律师费,什么也没法保证,该要不回来还是要不回来!

好不容易出来一个据理力争、敢辩真辩的律师,这分明是在为律师职业争取应有的执业权利和法庭上的一席之地,居然先遭到了律师同行的抵制。如此的职业氛围,出现如此的社会评价,还是意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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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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