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检律联席会议召开!建章立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孙颖 于阔 李旭颖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检律良性互动,近日,光明区检律联席会议在光明区检察院召开,光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杰,光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永瑈,光明区律工委主要负责人黄聪英律师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单位有关负责人与3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第三检察部主任胡国蕾汇报了光明区检察院近3年检律协作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检、司、律3家即将签署的《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起草背景、目的意义两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光明区检律联席会议召开!建章立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随后,杨杰副检察长、林永瑈副局长、黄聪英律师分别代表三家单位会签《实施意见》,携手开启光明区律师权益保护新篇章。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光明区检察院、光明区司法局和光明区律工委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律师依法执业的职责,并围绕加强律师接待平台建设、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行使、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建立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此《实施意见》旨在用实际行动维护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优势,以制度促规范,以共识促共赢,真正建立起“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关系。

黄聪英律师及与会律师代表对光明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律协作以及律师权益保障工作等方面分别表达了肯定与感谢,并针对如何进一步落实落细《实施意见》积极建言献策。黄聪英律师提出,区律工委将积极向律师群体宣传检察机关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具有的救济途径,并坚守律师职业底线,积极参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之后,与会人员还针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开展诉前社会调查等实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林永瑈副局长高度认同和充分肯定了光明区检察院在主动服务律师、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林立军调研员对光明区律师行业的发展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提出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光明区律师服务行业建设,与区检察院联动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最后,杨杰副检察长指出,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立足光明区司法工作实践,力争每一条措施都可落实、能落实、能见到实效。下一步,光明区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务实的工作措施,强化检察官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重视发挥律师在执法办案中“查漏补缺”的作用,以主动沟通、良性协作、保障有力,共同促进新型检律关系的构建;以更强的使命担当,全面推进光明区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光明区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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