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发表一些与别人不同观点。医疗诉讼律师并不应该被指责。当然首先说明我是十万分同情医生的,但成年人的世界并非非黑即白,医生没有错,律师没有错,错的是法律,这是我的观点,有不同观点的轻喷。
首先大家没有考虑一个最根本问题,医疗诉讼类案件,为啥可以在我们感觉医院没错时还可以打赢。
因为律师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法院支持他们看似荒谬的观点。
比如医生在医院外抢救,最后不管成功或者失败都有起诉医生的。有胜诉有败诉的。前些年有医学生救人,因为没证被认为是非法行医,而东北一医生在药店救老人,压断十二根肋骨被告,一审二审均不支持,原告又向最高法申请再审,历时四年多。
而之前的民法典则完美解决了这个问题。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说的不是医生,也就是说,你不是医生,遇到紧急情况参与救助,也不承担责任。
这直接从源头断绝了患者家属民事赔偿的路,没有民事赔偿,有几个人愿意起诉医生?
所以我认为律师没有错,律师能打赢官司,说明在法律面前,他的观点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所以想解决这类事件最根本是从法律上解决,让律师从法律上站不住脚。
再加上医疗有其特殊性。
首先,医疗是不断进步的,而医疗手段并不是完全讲科学的,它是在科学的基础上按实践经验不断修改指南,这也是说明医疗手段并没有完美的,只有现在认知下最应该用的。
而医疗要进步就要超指南,超指南就有可能担责任。之前有个医院超指南救了外国人,人们都说是外国人身份救了他。
医疗律师我看的案例大多索赔分两种:
一种是医院有医疗责任的,比如误诊,救治不及时之类的
二是医院没有具体医疗责任划分的。比如病人自杀,医院没有尽到看护责任,医生病历书写问题等等。
就像救助不及时,这玩意咋样算救助及时?法律也没规定几分钟,几小时。
医疗行为就像一次考试,没人有能力每次考试都可以一百分。
而法律对医生的要求不仅要考试内容全对,还有卷面整洁等其他要求。
所以这类事情想要解决,最根源上是从法律上解决问题,而不是指责患者和律师。
@梁波律师医疗诉讼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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