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如何查明一方转移、隐匿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比较融洽的情况下,少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但是,在夫妻关系不和睦甚至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夫妻一方就会思考如何在离婚时分得更多的财产,而让对方分得更少的财产,方法之一就是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转移、隐匿的财产,方式可能很直接,比如直接转账;但更多的情况是在外面套了一层壳,通过虚假交易、关联交易、层层转账等方式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为了查明转移、隐匿的财产,当事人要充分发挥其能动性,一方面,要全面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包括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股权、基金、保险、现金等;另一方面,要充分了解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的地点。因为很多情况下,另一方并不会直接将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而是转移到其父母、朋友、合伙人等名下。

当事人可以自行取证,将其掌握的证据提交给法院;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的,可以申请法院取证,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法院取证,一般是通过发函的方式或者现场取证。律师取证,一般是持法院调查令到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单位现场取证。

取得证据后,关键是分析证据,这类案件有时候证据非常多,要从中筛选有用的信息,对于存在疑问的交易,要进一步确定交易对手、交易内容是否属实。必要的时候,可以进一步取证。

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可能转移或正在转移财产的,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将财产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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