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男子承诺每年赔偿前妻1万元,只给一次就反悔!律师: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年付” 应认定为“终身付”

夫妻之间应相互忠实,但江苏宿迁有位男士,他婚内出轨并与他人生了一个孩子。于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继而离婚。离婚时,男子承诺每年给付妻子1万块钱损害赔偿金,但仅给了一次,就反悔了。这种情况下,妻子能否主张他终身支付损害赔偿金呢?最近,该案有了审理结果。

女方和男方原是夫妻,后来因男方婚内出轨并与他人育有一子,两人离婚。男方净身出户,同时承诺:每年年底付给女方1万块钱。

“男方肯定感觉到对女方很愧疚,然后就在离婚协议里面约定了,每年年底给女方1万块钱,也没有约定到底给到什么时候,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波介绍。

出轨男子承诺每年赔偿前妻1万元,只给一次就反悔!律师: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年付” 应认定为“终身付”

然而,男方仅在2018年年底给过女方1万块钱,之后就拒绝给付,导致女方每年都要通过起诉,索赔1万块钱。

“2023年那一年的钱又没给,她就2024年又来起诉了。起诉的时候在立案庭就立在我手里面,我当时就把前面的案子的情况捋了一遍,一看她都起诉了这么多年,我就给他们调解,为了减轻原告的讼累,一次性解决吧。”

法院认为,夫妻之间应互相忠实,但男方违反忠实义务婚内出轨,并与他人育有一子,存在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应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以及《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重大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规定,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年付”,应认定为“终身付”。

“基于无过错方保护的原则来讲,在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在调解的时候就跟他示明了,你这个约定的意思,就是女方生存到什么时候,你每年都要给1万块钱。”姜波介绍。

出轨男子承诺每年赔偿前妻1万元,只给一次就反悔!律师: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年付” 应认定为“终身付”

近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男方同意自2024年起,每年支付1万块钱至女方70岁时。在此期间,若有一方去世,另一方的损害赔偿金自然免除。女方放弃70岁之后的索赔权利。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蚂蚁说法”@蚂蚁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年付” 应认定为“终身付”

王某和张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王某每年给张女士一万元,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一条说了两点内容:

第一,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第二,离婚协议中要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约定。

2、离婚协议的本质上,是合同,需要遵守合同的相关规范!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不管王某和张女士离婚之时,是因为怎样的心理状态,愿意每年赔偿张女士1万,黑子白字写着,他就必须要履行协议。

其实,关于离婚协议的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已经考虑到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王某和张女士离婚时,张女士并没有强迫王某每年给她一万块钱,也不存在欺诈等情形。

所以,张女士每年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王某支付1万元损害赔偿金,法院都支持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3、王某和张女士写的离婚协议中有个问题。

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里面只有很简单的一句话,男方每年年底给女方1万块钱,没有约定给到什么时候,给多久。

这是不是说,王某想给几年就给几年呢?给的时间要怎么理解?

婚姻家庭纠纷中有一个无过错方保护的原则,基于无过错方保护的原则,在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

本案中,张女士属于无过错方,所以从“男方每年年底给女方1万块钱”的字面意思来解释,就是女方生存到什么时候,男方每年都要给1万块钱。

最后,经法院调解,王某和张女士达成调解协议:

男方同意自2024年起,每年支付1万块钱至女方70岁时。在此期间,若有一方去世,另一方的损害赔偿金自然免除。

(零度时评综合江苏新闻、头条号作者@蚂蚁说法)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2024-05-23 00:2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