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法概述

补充:继承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
兄弟姐妹
本人
配偶
子女
补充:相互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若难以确定死亡时间时:
举例:
老王和老刘,有两个孩子:王大和王二;王大和李二结婚,生了小王;李二还有一个哥哥李大。一次事故中,老王、老刘、王大、李二、小王去世了。如何确定他们的死亡时间?
(1)小王的父母、祖父母均已去世,且其无兄弟姐妹、配偶、子女,所以小王没有其他继承人,推定小王先死亡。
(2)老王和老刘还有继承人王二;王大有继承人王二;李二有继承人李大;又老王、老刘辈分高,推定老王和老刘死亡。
(3)最后推定王大和李二死亡。
二.法定继承
(一)适用情形
(二)范围和顺序
补充:司法解释对法定继承的细化规定
(三)代位继承
(四)转继承
(五)应继份与酌情分得遗产
补充举例:老王的女儿王翠花,在国外定居。从老王60岁到75岁去世期间,一直由侄子王二(非法定继承人)照顾。王二可以适当分得老王遗产。
老王曾收养李四为养女,但未办理收养登记,老王去世时,李四尚未成年。李四可以适当分得老王遗产。
三.遗嘱继承
补充:遗嘱特征
小王在15周岁时订立遗嘱,该遗嘱效力如何?无效。
待小王年满18周岁,上述遗嘱效力如何?无效。
补充:遗嘱的效力
王大一直未婚,老王临终立下遗嘱:若王大与李二结婚,可继承财产;否则,不得继承财产。
因该遗嘱干涉了王大婚姻自由,遗嘱无效。
四.遗赠
五.遗赠扶养协议
四.遗产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