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6日讯(记者 樊依)2023年10月,芝罘区法院受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各继承人对遗嘱均无异议,但因房产过户需持生效法律文书才能办理,所以各继承人就房产继承问题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看阅卷宗材料,发现被继承人系在国外去世,原告提交的诉讼材料中仅有英文文本的死亡证明及遗嘱等,承办法官遂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告知其外文材料应以何种形式提交,指导当事人就亲属关系、房屋使用情况、房产登记等有关事实补充证据。

最终,经过多番努力,根据原、被告的陈述以及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案有关事实得以认定,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也根据法院的生效民事调解书顺利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了却了当事人的心愿。
近日,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办实事 公正司法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至芝罘区法院立案庭,以此表示对立案庭速裁法官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题的工作充分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芝罘区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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