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日报】
抵押房产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本期《小布说法》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宏良为大家解读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李宏良律师表示, 抵押房产是指将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或其他第三人的房产,抵押房产的产权所有人虽对该房产仍拥有所有权,但因其被抵押,其转让过户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且在未能按约偿还主债务时,抵押权人是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而继承过户则是指基于继承权而获得房产并进行过户的行为。
那么,抵押房产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呢?李宏良律师称,首先,要确定申请过户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确定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抵押房产的相关权属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遗嘱、遗赠或继承抚养协议、共同继承人的协议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继承公证文书,甚至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然后由上述材料中的一份或多份来确定申请过户人对该房屋的继承权。
其次,抵押房产的继承过户需和抵押权人进行协商,在清偿主债权并解除抵押后或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抵押房产的继承过户手续。
最后,要持相关必要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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