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离婚案件 不动产分割 未成年子女 居住权
【案件索引】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2025)陕0528民初XXXX号
【基本案情】原告李某诉称:原告李某与被告马某于2006年12月5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女马某一尚未成年,双方因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马某亦感到双方和好无望,同意离婚。
【裁判结果】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婚后购买的位于某某县某街道某小区商住楼XX楼XX单元XX室归被告马某所有,原告李某及女儿马某一享有居住权至2026年12月30日止。
【案例注解】随着离婚率的上升,离婚案件中不动产分割问题日益凸显,未成年子女在房产分割中的居住权保障状况不容乐观。本文以离婚纠纷案件办理为契机,尝试在离婚案件房产分割时,通过法律文书的方式为未成年子女设立居住权,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理论,探讨如何完善保障机制,通过完备的法律规定,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权益。
一、引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离婚不仅改变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也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产生深远影响。不动产作为家庭重要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如何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权,关系到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价值。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和现实情况的复杂性,未成年子女居住权在离婚案件不动产分割中常常得不到充分保障。
二、离婚案件不动产分割中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不动产分割主要有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分割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分割。当涉及未成年子女时,个别案件会考虑子女的居住需求,但并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充分的保障机制。例如,有些案件中,虽然将房屋产权判归一方,但未明确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的具体内容,如居住期限、居住条件变更的处理等。在一些案例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经济原因失去房屋居住权后,未成年子女不得不跟随抚养方频繁变更居住场所,严重影响其生活稳定性和学习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1.法律规定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对于离婚案件不动产分割时保障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的具体情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虽提及照顾子女权益,但未对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作出详细规定。居住权制度在民法典物权编中有规定,但针对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的适用规则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裁判依据。
2.忽视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的独立性。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依附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居住权益。当直接抚养方居住权益因不动产分割发生变动时,未成年子女居住权难以得到独立保护。例如,直接抚养方放弃房屋居住权以换取其他财产权益,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权可能因此被牺牲。父母离婚协议约定直接抚养子女的母亲放弃房屋居住权以获取更多财产补偿,导致未成年子女失去稳定居住环境,生活陷入困境。
三、现行法律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了“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为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保障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民法典物权编中的居住权制度,为在离婚案件中设立未成年子女居住权提供了具体的物权形式。
四、完善离婚案件不动产分割中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保障的建议
(一)明确的法律条文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或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涉及不动产分割时保障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的具体规则。例如,规定在分割不动产时,应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居住需求,除非有特殊情况,不得损害其居住权益。如新增条款“离婚时涉及不动产分割,应当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权益,在判决或协议中明确居住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居住期限、居住条件等。如无特殊理由,不得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居住环境,确需变更的,应经过法定程序并充分考虑子女利益”。
(二)细化居住权制度适用规则
在物权编居住权制度中,针对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居住权设立、登记、消灭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可以通过协议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设立;规定居住权登记的程序和效力,保障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明确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如未成年子女成年、居住目的实现等。如设立时,需签订书面居住权合同或由法院出具生效法律文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登记方面,规定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设立居住权登记,登记后居住权成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消灭情形除上述外,还可包括房屋灭失且无替代居住条件等。
(三)发挥法官释明优势
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向夫妻双方释明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在协商不动产分割时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益,若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时应将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如在案件立案后,向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发放《居住权告知书》,详细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障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的意义。
五、结论
离婚案件不动产分割中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保障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通过完善立法、改进司法实践保障等多方面措施,可以构建更为有效的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保障机制。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充分认识到未成年子女居住权保障的重要性,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理论,在离婚案件不动产分割时作出合理裁判,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权益,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应不断对保障机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确保未成年子女在家庭结构变化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享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成长条件。
作者:王 新
编辑:赵佳欣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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