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随着城市房步伐的推进,拆迁安置房越来也多,离婚案件中,涉及拆迁安置房的也不在少数。今天给大家分享,离婚案件中,此类房产的分割原则。

  很多当事人离婚时,在拆迁安置房分割上都会争论不休,其实这里有一个基本原理: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缔结婚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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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怎样分割,关键看三点:被拆迁的房产之前属于谁?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由谁出?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被拆迁房为一方婚前所有,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存在房屋补差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被迁拆房是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安置房实际上就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而来。

第二、被拆迁房为一方婚前所有,登记在一方名下,拆迁时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补了房屋差价,那所补差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安置房归登记方所有,并按前述共有比例向对方补偿。

第三、被拆迁房为一方婚前所有,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加名,则被迁拆房已通过赠与的方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拆迁后不管是否存在房屋补差价的问题,离婚时,该安置房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注意,不管被拆迁房是否加名,安置房若直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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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除此之外,很多情况下,被迁拆房是父母的,拆迁后,安置房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不需要补差价或者差价由父母结清的,离婚时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时会考量父母的贡献程度

  最后,实践中拆迁的方式有很多种,除了上述的方式外,有的还涉及按人数补偿,这种情况的补偿具备人身属性,对应具体个人,不单纯看房屋的所有权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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