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正向法院起诉离婚
丈夫却意外身亡
妻子要求继承其遗产
法律会支持吗?
一起来了解这个案例
近日
钟先生的外甥阿明因意外不幸去世
钟先生一家都沉浸在悲痛中
然而这时
外甥的妻子阿如却提出
要继承阿明的全部遗产
并拿走阿明的死亡赔偿金
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本来由妻子阿如继承遗产
理应没问题
阿明的家人却感到万分愤怒和委屈
双方甚至爆发肢体冲突
原因是….
今年年初,阿如婚内出轨被阿明发现。后阿如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并未判决双方离婚。后来,阿如再次起诉离婚,案件原定于11月25日开庭,没想到就在开庭前,阿明意外身故了…..
法律究竟会不会支持阿如继承阿明遗产呢?
钟先生拨打了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向律师求助
…….
杨丽施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和《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遗产继承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本案中,阿明在诉讼过程中死亡,法院并未对双方的离婚作出生效的裁判,即双方的夫妻关系尚未解除,仍属于合法的夫妻。所以,阿如并不会因处于离婚诉讼过程中而丧失继承权,仍有权要求继承遗产中应属于她的份额。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本案中,如阿明与阿如之间对于夫妻财产没有明确的约定,应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来给阿如,剩余的财产再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本案中,阿如并没有上述行为,故其并未丧失继承权,钟先生认为阿如在婚姻中有过错,不应分割遗产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阿如不能被剥夺继承阿明遗产的权利。
律师建议
综上,杨律师建议钟先生,如果两家人对遗产分割无法协商的,可以请求当地街道办或司法所介入调解,调解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由法官依法判决遗产归属与分割。
来源丨广东法律服务网 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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