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

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

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本项目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清收法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担保公司代偿形成不良资产,需要通过非诉、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追偿。案件金额小,笔数多,债务人分布在湖北省各地;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不超过10家且不超过报名单位总数的50%,四舍五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湖北省内不良资产清收法律相关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长期;

2.4服务地点:湖北省内;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执业5年及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合格;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0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金融领域清收法律服务业绩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结算发票或司法文书等证明文件);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的合伙人律师或主任律师,项目服务团队其他成员由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的专职执业律师组成,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请于 2023 年5月 6 日至 2023 年 5 月 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文件获取方式:见项目详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5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注:项目详情可在微信公众号“律采标讯”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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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6-1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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